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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修造与科研

第六节 修造与科研


1984年,农机修造厂职工人数为140人,其中生产工人135人;厂区面积为4291平方米,其中厂房面积为1540平方米;各类设备31台,到1993年底达37台。当时农机修造厂主要任务是以修理机车为主,辅助生产制作农机具部分零部件和易损件,年产值47万元。1985年生产制作农大攻关机20台用于大豆播种作业。1986年共修理轮式车12台。1987年修理机车56台。1988年修理机车12台。1989年修理机车7台,生产园盘彻土器33台,3.4轻耙压液平地机33台,6-430旋转锄33台,喷头流量试验台1台,8米单铲式平地机5台。1990年修理机车42台,发动机9台,生产6-430旋转锄20台,10米双铲平地机2台,8米单铲式平地机5台。1991年修理机车26台,发动机6台,生产东方红—75增高装置4台,东方红—75大梁拉筋装置20台,8米单铲式平地机5台,五铧犁合墒器20台,叶尼塞秸秆还田机18台。1992年取消冬检工作,以后的机车修理以故障修理和为生产队服务为主。1994年6月进行租赁经营,签合同进行租赁职工为11人。1996年修造厂设备向全社会转卖,原闲置的机加车间和铸造车间厂房及科研所房间由农场作价作为兴丹米厂的厂房,原零件库前20米空地作为兴丹米厂库存水稻的粮囤基地。原闲置的板金、电焊、锻压车间的厂房、修理车间西侧及两厂房之间空地交付农场种子公司使用;原充电间和伙房的屋子拆除后地面由农场水稻办使用;原住宿房因倒塌拆除。其它厂房及设备使用情况如下:
  原东西向库房和南北向库房封闭,其中零部件房由农场水稻办经营部分配件和水稻物资。
  锻压车间刨床2台转让给孙永贤使用,铣床2台转让给孙范海使用,C620车床2台分别转让给王建平、常红军使用。
  修理车间南面第一间电焊机一台、氧气焊一套转让给陈明经营使用,南面吊车转让给潘建国经营使用,第二间至第七间转让给刘海英、杨敬山使用。
  修理车间北面东数第一间至第三间,由马金生经营使用,北面C620车床一台由杨钦凤使用,东第五至第七间台钻2台,镗缸机一台由刘波经营使用。
  各生产队在当年生产结束后将修理间距已到的机车送到修造厂修理,其它机车由生产队进行保养和检修。机车的保养由车长负责带人保养,检修的机车由生产队技术员带领车组人员进行检修。谁保养的部位都要在保养卡片上签名,机务技术员必须按随车档案内容进行填写。1994年以后取消大修修理基金,机车修理不再集中到农场修造厂,生产队全部担负机车的保养和检修工作,农机具按生产队统一布置进行检修,机组人员负责检修本机组的农具,农场农机部门和生产队领导则按《农业机械技术保养规程》检查验收。
  1994年春修造厂4名职工提出离岗,创办以修理为主的修理部。以后随着农场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形势好转,开办配件商店和从事修理业的人员逐年增多,但农机制造仍以修造厂为中心。1997年农场修造厂进行了全面的体制改革,由国营变为民营,按技术工种划分对现有的修造设备进行了转让由个人经营。根据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认定》和总局关于农机维修网点审批条件要求,1999年农机科与农场工商局开始对农场场部地区以及各农业生产队农机销售、维修网点进行了全面检查和条件认定,对具备农机产品销售和维修技术条件的经营户,经牡丹江分局农机局审批批准,按等级分别核发农机产品经销和农机维修网点的资格证书,工商局核发营业执照。农机科定期对农机维修网点和农机销售网点经营情况、服务质量、产品质量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对有机户反映的问题及时查处,使农机销售和维修行业步入健康运行的轨道。2000年,全场农机产品经销网点9家,农机维修网点已达23家。
  1980年农场农机科研所成立,所在地在修造厂院内东侧,当时有工作人员2人,1984年增加到4人,这一年参与了农大攻关机样机生产工作。1985年进行了上海-50背负桂林二号由东方红-75背负进行水稻收获的改装。1988年以后仅剩1人,1994年底进行了湿地土建施工机具制作,在试验中获得成功,并在穆棱河闸门施工中得到应用,1996年停止工作。农机科的工作人员,积极开展科研,并多次在报刊上发表论文,主要有:
  1995年第6期《农业机械》杂志刊登论文《顿河—1500A型联合收割机的静液压驱动系统》,作者:周广林、孙玉华。
  1995年第12期《农业机械》杂志刊登论文:《液压转向失灵故障排除实例》,作者:周广林、张伟先、孙玉华、侯文健。
  1996年《农业机械》杂志刊登论文《顿河—1500A型联合收割机电控液动分配器故障1例》,作者:周广林、张伟先、孙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