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交通第一节 概况农场交通运输以公路为主。主管交通运输的部门先后为工副业交通科(1984年以前),交通运输管理站(交通运输公司1984~1986年),交通科(1986~1995年),安兴交通分局(1995年以后)。
安兴交通分局行政隶属牡丹江农垦分局交通局,为该局的派驻机构。交通分局下设征费稽查所、路政分所、运输管理站。行业管辖三站一厂,分别为公路管理站、客运站、货运站、汽车二级维护修理厂。根据农垦总局编委[1990]24号文件,机构、人员编制由总局编委负责,纳入全民事业单位管理。办公经费由牡丹江农垦分局交通局核定。
安兴交通分局工作职责:
1、负责八五八农场境内公路的建设、养护和路政管理。
2、道路运输行政管理。
3、公路交通规费的征收和使用管理。
4、所辖企、事业单位的行业管理。
5、交通行政执法。
6、道路安全管理(截止1989年)。
7、公路交通治安管理(1988~1999年)
安兴交通分局(交通科)自1988年以来,在管理体制上经历了4次较大的变革。一是1988年,由省政府批准,在全省交通系统内部设置公安机构。牡丹江农管局交通局设立公安派出所,农场交通科设立公安执勤室,归管局交通公安派出所管辖。八五八农场交通公安执勤室有2名公安干警,分别负责客运治安和公路路政管理。1999年4月,交通公安机构撤销,公安干警划归交通分局运输管理站。二是1989年,国家对交通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原由交通部门负责的道路安全、车辆落户、汽驾培训考证等管理职能划归公安部门,组建交警队伍对口管理上述工作。农场交通科与交通监理分家,交通监理划归农场公安分局组建成交警中队。三是1990年,根据农场总局编委批准,农场交通科由企业机关编制改为农垦事业单位编制,交通管理开始向政府职能化迈进。四是1995年,根据牡丹江农场管理局对具有政府职能部门机构改革的要求,农场交通科人、财、物三权上划,成为牡丹江农管局交通局的派驻机构。农场交通科更名为安兴交通分局。
长期以来,安兴交通分局及所属行业在农场党委和垦区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抓队伍建设,抓行业管理,抓文明服务,全心全意依靠社会力量办交通,积极抓好公路建设和改造工作,注重对运输市场的培育和道路运输经营管理,依法开展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工作,为农场的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安兴交通分局1993年、1994年被农场总局评为先进单位,2000年,被黑龙江省交通厅命名为文明单位。公路管理站1991年被省交通厅命名为文明单位,2000年被农垦总局交通局评为“公路建设先进单位”。客运站被牡丹江分局交通局命名为文明单位。有百余人次受到各级交管部门的表彰和嘉奖。
农场交通管理部门历年机构人事变动情况表
(1984~2000年)
表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