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货运
第四节 货运
农场货运以公路运输为主。自80年代以来,农场货运经历了企业独家经营、个体开放经营、货运站松散型管理运输经营的变革过程。货运车辆也由公有转为私有、小型转为大型、单一品牌转为多种品牌。
一、货运经营管理体制变革
1984年,清河分场汽车队解散,人员和车辆并入农场汽车队。
汽车队建成以来,一直独家经营农场货物运输业。1984年开始,汽车队经历两次承包。第一轮承包是在1984年7月份,承包期为3年。承包费以上交利润的方式收取。当时汽车队共有汽车60余台。其中:解放牌汽车48台(含解放牌改装起重车1台),东风牌汽车5台,嘎斯4台,客车3台(解放661型2台,嘎斯130型1台)92座。解放牌汽车承包期内每年上缴利润500~3500元,东风牌汽车每年上缴利润3500~6000元,起重车不缴利润。因汽车队是农场第一个开展承包的试点单位,许多驾驶员不敢接受这一新生事物。在各级组织的耐心动员说服下,车辆被陆续承包。此轮承包,共包出车辆26台(东风车5台,解放车17台,嘎斯车2台,油槽2台),其余车辆被封存或报废。实行承包后,农场汽车队扭亏增盈,大部分驾驶员也通过辛勤劳动成为农场率先致富的群众。
1987年,汽车队开始第二轮承包。驾驶员们围绕车况较好的车辆展开竞争,承包费较第一轮有了大幅度提高,在1000~11000元不等。此次包出车辆25台,淘汰报废车辆17台。
1992年,汽车队转制,所有货车转让。因大部分车辆车况较差,许多车队职工开始购置新车,车型一般为解放141型。至此,农场汽车队一统农场运输市场的局面彻底结束,农场货运业转为由个体经营。
1995年,农场汽车队更名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主要经营汽车维修业。1997年,工副企业全面改制,农场将交通运输服务中心的全部资产租赁给个人经营。1999年,农场将租赁资产收回,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正式解体。此后,个体运输业蓬勃发展,在给运输经济带来繁荣的同时,运输市场也进入了无序状态。为便于对货物运输业进行统一有序的管理,1999年,安兴交通分局在农场支持下组建货运站。站址位于原农场汽车队院内。货运站负责农场大宗货物和救灾抢险运输的组货、车辆调配、运费结算、车辆技术审验服务、营运车辆二级维护管理。货运站成立后,货运业进入有序经营状态,每年可为农场提供20万吨货物运输保证。
二、货源流向及运价
农场货源大致可分为七大类:1、原粮及成品粮;2、种子、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3、煤炭;4、矿石材料;5、钢材;6、石油;7、日用生活品。
1984年的货源总量大约4万吨,2000年增至近20万吨,其中:粮食占70%。
货物流向:除粮食为输出品外,其他货物均为输入品。粮食由农场各生产队上交至虎林各粮库。生资、钢材、石油均由密山、虎林一带运抵农场。矿石材料由虎林石场和农场七队砂场运至场内各地。煤炭在1994年以前由农场运输车从虎林煤场和鸡西煤矿运至各单位和用户家中,1995年以后,则由密山、宝清、鸡西一带的个体运煤车直接运送至户。
1984年以来,根据物价上涨等因素,货物运价先后进行过多次调整,由最初的吨公里0.35元调整到2000年的0.55元,粮食运价已于1999年调至0.66元/吨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