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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概况

第十六章 劳资社保

第一节 概况


劳动工资科是农场负责劳动力管理,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和合理使用,制定劳动定额,编制劳动定员,宣传执行劳动工资政策,制定工资计划,对工资使用实行调控,对职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国家和上级的劳动保护法规政策办理职工就业、养老、医疗、死亡、工伤等有关事宜的职能机构。劳动工资科编制3人,邹继续、戴春儒、陈卫军、张忠信先后担任劳资部门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