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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安全管理

第三节 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主要体现在健全组织、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兑现奖罚四个方面:
  健全组织 从1988年全场各单位都建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从车间到班组都设立了专职安全员。农场安全办统一制定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安全员工作职责,对修理间、油库、场院、农具场等场所制定了安全生产规程,要求组织、职责、规程、责任人四上墙,以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同时还制定了事故报告制度和具体程序。各基层单位发生事故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主管领导。主管领导在采取措施组织抢救的同时,必须立即上报农场安全办、工会和行业主管部门。对重大伤亡事故,农场安全办、工会和行业主管部门,必须在24小时内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
  落实责任农场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年都召开全场安全生产工作大会,农场场长分别和分管副场长、职能部门及基层单位主管,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责任状包括安全生产目标、措施、要求、奖罚等内容。各职能科室和基层单位根据农场责任状的要求,再对自己所管的行业、辖区、车间、班组制定和签订责任状,把安全生产的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头。
  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仅靠安监科一个部门难以管好。多年来农场始终坚持了齐抓共管的原则。首先是在全场全面推行了“五同时”制度,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农场领导按分工范围负责相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交通、电力、农机、消防等部门,按业务职能管好安全工作。农场安全办有权对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协调、监督和检查。各基层单位在车间、班组都设有专兼职安全员。齐抓共管的工作制度,在安全生产管理上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严密网络,有效的减少和避免了事故的发生。
  兑现奖罚为抓好安全生产,农场把安全生产作为考核各职能科室,各个基层单位的重要内容,并且同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岗位工资、晋升工资紧密挂钩。农场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发生重大事故,单位和单位主管干部不能评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农场每年在安全生产总结表彰大会上,按责任状有关规定兑现奖罚。对完成各项安全生产考核目标单位,年底奖励500元,对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罚款5000元,对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罚款10000元,对发生重伤、火灾、直接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的,罚生产经营单位2000~3000元,罚单位主要负责人400~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