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安全检查安全检查是发现事故隐患,纠正违章作业,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的有效措施。在安全检查上农场对安监科和其他各职能部门及各基层单位都有明确要求。安监科作为农场安全生产的综合协调机构,每年按季度组织各职能部门对全场安全工作进行综合检查,全年不少于四次,对煤矿、打石队、易燃、易爆单位和场所实行每月检查一次。各职能科室,根据自己所分管的业务工作,实行定期、不定期的专业安全检查,并将每次检查情况向安监科汇报。
各农业单位安全工作自我检查全年不少于六次,工业单位每月一次,特殊行业单位如煤矿、采石队、油库等坚持每天检查制度。
在安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立即下《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由检查部门负责跟踪督促整改。检查组在检查中如果发现单位、车间或班组安全生产管理混乱,有发生重大事故的隐患和苗头,有权责令停止生产,限期整改,
劳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情况:
根据国发[1979]100号文件规定,农场每年在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资金中,提取劳动保护措施专项经费10~20%,不足部分从利润包干结余中补充。从1986年到2000年共计提取4119242.55元,支出使用3985914.5元,其中包括上交牡丹江农垦管理局52800元。
农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统计表
(2000年)
表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