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非国有经济第一节 集体经济农场主管集体经济的单位是劳动服务公司。1984年10月,农场党委决定撤销多种经营办公室,并在其基础上与1983年建立的服务公司合并,成立劳动服务公司,主管全场集体经济。劳动服务公司有管理人员7人,即经理、党支部书记、副经理、会计、出纳、保管、档案员。1985年1月组建完毕并开始工作,其职责范围是:负责管理场部地区的小型服务行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全场所有大集体工人的档案管理及人事调迁;农场交给的应由服务公司办理的事项。
劳动服务公司所属小型企业有青年商店、综合食堂、印刷厂、木材加工厂、挂面坊、豆腐坊、油条坊、被服加工厂、罐头厂等,1987年为适应农田基建需要又组建工程队。这些小企业,除青年商店、印刷厂经营时间较长外,其他均属临时性或试验性生产,没有形成系统生产能力。
青年商店是由劳动服务公司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业企业。该店成立于1982年,1996年11月由个人承包经营,2000年4月改由按营业项目出租给个人分散经营。
综合食堂原属服务公司,1988年改为糕点厂生产各类点心。1990年又改经营果菜,属青年商店管理,因经营不善,1993年停业。
印刷厂是属劳动服务公司管理,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小型印刷业,能印制一般常用表册等,1996年底改由个人承包经营。
工程队组建于1987年,集体经营、独立核算。经营项目为制作砼预制件、涵管、修建桥涵。1996年停业。
木材加工厂由公司直接领导经营,因原料没有保证,经营日益困难,1988年将场房设备从业人员移交农场基建队经营。
挂面坊、豆腐坊、油条坊、被服厂、理发业、罐头厂等均属手工作坊性质,开工时间不固定,从业人员少而分散,从公司成立至1991年相继停业或转由个人经营。
劳动服务公司所属集体经济,最高年总产值为100万元,盈利约6%,但自1990年以后,营业额和利润水平直线下降,到1995、1996年连续两年亏损后,全部企业或转让个人或停业。1985年盈利6万元为盈利最高年份,1994年盈利1300元,为最低盈利年份,1995、1996年两年累计亏损9. 8万元。1985~1996年平均年盈利0.79万元。
农场劳动服务公司,在组织全场大集体工人就业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积极作用。因全场集体工人分布于全场各行政单位,没有系统的核算机构,一直同农场全民所有制工人混岗作业,故劳动服务公司对集体工人的管理,主要负责人事变动、人事档案管理、工资变动、办理退休手续、养老保险手续,对直接领导的企业从业人员进行奖惩等。
1985年,劳动服务公司成立时,全场有大集体工人1216人,因自1984年以来,农场停招大集体工人,且没有外流离岗人员,没有退休人员,所以直到1994年总人数一直稳定在1200人左右。但自1995年起,由于大集体工人自动离岗、退休等原因,人员日趋减少,到2000年,全场大集体工人在册只剩510人。
大集体工人统计表
(1994~2000年)
表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