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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老有所为

第三节 老有所为


部分离退休干部为农场两个文明建设,仍在各方面进行力所能及的各项工作,或从事一些必要轻微的体力劳动。
  1990年2月9日,农场成立关心教育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下设学校协调组、社会协调组,失足青年帮教组,其中有离休干部17人和退休干部6人参与该组织工作。
  1991年6月6日,为发挥离退休干部中科技人员的作用,农场成立了离退休干部科技工作者协会,成员有离休干部11人,退休干部14人(内有女同志2人)。
  截止2000年底,共有离退休干部6人,在农场机关和街道办继续工作,另有许多同志经常参与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的各项日常工作,为社会治安,环境美化等做出贡献。
  早在1991年,农场专门为离退休干部每户分给二亩地,种些饲料或其他农作物。有时集体耕作,有时分散各户耕作,每年均有一定收益。考虑到这些老同志年事已高,从1998年起将地收回。
  1995年,当时第五生产队春耕生产遇到资金不足等严重困难。离退休干部共集资24.9万元,支援五队春耕生产,解了燃眉之急,这笔集资到2000年已彻底偿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