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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概况

第六章 纪检监察

第一节 概况


1984~1996年初,农场纪委隶属于中共八五八农场委员会和牡丹江农垦分局纪委双重领导。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1995年11月24日下发的[1995]12号文件,虎林县境内6个农场,参加县区域经济一体发展改革试点,从1996年1月开始,农场的纪检和监察工作,由中共虎林县纪律检查委会员领导。1998年6月30日,省委省政府决定虎林地区经济一体发展改革试点正式结束,同年7月1日起,农场的纪检和监察工作,仍隶属于中共牡丹江农垦分局纪委领导。
  1984~2000年历届纪委组成情况如下:
  1983年7月,农场第八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八五八农场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5人:万国金、魏启生、李仁才、叶树山、曾孝颖。纪检委第一次会议选举万国金为书记,魏启生为副书记。纪委办公室编制3人。1985年7月,刘志敏调任纪委副书记,同年7月林代清调任纪委副书记。
  1986年12月,农场第九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八五八农场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5人:刘志敏、林代清、亓广友、李仁才、戴春儒。纪检委第一次会议,选举刘志敏为书记,林代清为副书记。纪委办在编3人。1987年2月,亓广友调任纪委副书记(1988年4月调离),1990年2月赵忠越调任纪委副书记。
  1990年12月,农场第十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八五八农场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7人:刘志敏、赵忠越、林代清、李仁才、黄萍(女)、潘义福、戴春儒。纪检委第一次会议,选举刘志敏为书记(1991年6月调离),赵忠越为副书记。1991年10月,牡丹江农场管理局党委决定唐景田任八五八农场纪委书记。1994年3月尤顺发调任纪委副书记。
  1994年7月,中共八五八农场第十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农场纪委委员7人:唐景田、尤顺发、黄萍(女)、戴春儒、安淑芹(女)、赵德祥、郭清波。纪检委第一次会议选举唐景田为书记,尤顺发为副书记。
  1998年12月,中共八五八农场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召开。大会选举唐景田、尤顺发、刘效伦、黄萍(女)、柳新民、姜忠军、李军7人为农场纪委委员。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唐景田为书记,尤顺发为副书记。
  农场监察科成立于1989年3月,张彦忠、李仁才、黄萍(女)先后任副科长。1993年2月,纪委和监察科合署办公,设三个职能室:信访接待室、检查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共3人。1999年3月起,黄萍任监察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