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概况
第九章 公安
第一节 概况
1984年,农场公安分局,业务工作隶属于牡丹江农垦公安局。当时设有刑侦股、治安股、看守所,干警总数14人。
1989年,为加强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建设,公安分局单独成立党支部,设政治教导员。同年成立交通警察中队。
1990年,根据治安形势的要求,通过考试公开招聘巡警队员11人,负责场部地区夜间治安巡逻。
1994年,治安股改为治安民警队,刑侦股改为刑警队。
1995年,公安干警评授警衔,当年12月19日,正式授予警衔,1996年6月在牡丹江农垦公安局举行授衔仪式。
根据1995年省委省政府办公厅[1995]12号文件,在虎林县域进行经济一体发展改革试点。按试点改革方案之规定,1996年1月5日,农场公安分局挂两块牌子,一块为“虎林县公安局吉祥派出所”,另一块为“黑龙江省农垦公安局八五八公安分局”。虎林县公安局负责业务工作,垦区公安局负责行政工作。1998年6月30日,该试点工作结束,自7月1日起,仍恢复原来体制。1998年12月,人事制度进行改革,副局长、股长、队长全部竞聘上岗。1999年,牡丹江农垦公安局所属各农场公安分局,实行分局局长交流制。
2000年,公安分局下设刑警队、治安民警队、交警中队、边防股、消防股、政保股、户政室、行政拘留所。共有公安干警20人,按警衔区分,其中警督8人,警司10人。
唐景田、郭清波、谢金和先后担任公安分局局长,李社民曾任教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