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五节 消防

第五节 消防


农场公安分局设有消防监督股,其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内的消防监督检查和灭火器材的管理发放以及对企业消防队实行业务指导。每年防火戒严期出动宣传车对全场范围进行安全防火教育,依法处理火灾事故。1984年,农场成立企业消防队,配备改装的消防车一辆(四吨)。消防车在后来的灭火战斗中起到了较大作用。1995年1月7日,农场医院因输电线路老化引起火灾,经消防队和全体扑救人员的共同努力将大火扑灭,保住了医院门诊部及医疗器材和药品仓库。
  1996年,为适应消防工作需要,又新增一台消防车(五吨)同时也增加了消防队员的编制。消防队最多时配备8名队员。由于两台消防车的技术状况较好,所以在1996年11月4日农场六队东侧的火灾,1997年5月2日中学学生宿舍火灾以及2000年7月28日汽车队二楼火灾的灭火战斗中,发挥了较大的作用,有效地控制了火情,减少了火灾造成的损失。
  消防队成立后,接火警最多的一年是1998年,全年共接火警18次。每次接到火警都能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火灾现场进行扑救。场直地区在接到火警后五分钟内赶到火灾现场。在做好农场消防工作的同时,还保持与周边单位的协作关系。消防队曾到庆丰农场帮助灭火。农场2000年7月28日汽车队二楼发生火灾时,虎林市消防大队、庆丰农场消防队各派一台消防车来帮助灭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