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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法律服务

第三节 法律服务


在经济改革的大潮中,随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农场经济发展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也在不断的快速增长着。
  1990年司法科建立后,根据农场经济发展和对外联系的增多,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以保障国家和个人利益免受非法侵害。
  农场司法科开展的法律服务项目主要有: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代理诉讼和非诉讼案件;办理公证事项;担当基层单位的法律顾问等。
  农场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大致经历了:1990~1994年起步,1995~1998年的巩固扩展和1999~2000年的发展提高三个不同的发展阶段。1999年农场为司法科增配了人员,使全场法律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都较过去有了很大的提高。仅2000年一年农场法律服务就完成了下列工作量:解答法律咨询110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5件;代理诉讼案件21件;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20件;办理公证事项210件;为基层担当法律顾问21家,处理了大量顾问单位的涉法事务。
  一年来,通过开展法律服务为农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9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