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教育改革
第三节 教育改革
农场教育系统的改革与农场其他方面的改革是同步进行的。改革的不断深入推动了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
一、后勤改革
农场教育改革是从后勤改革率先开始的。1986年,中学后勤实行以农机组形式承包,经营学校500亩勤工俭学基地,当年获得较好经济效益。从第二年开始,中学先后将鱼池、养猪场、葡萄园、菜地承包给个人经营,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随之场直小学、清河小学也根据各校的实际,对勤工俭学基地、食堂养猪、小商店等进行个人承包。这样使原来吃学校经费的后勤变为自己养活了自己,而且向学校上缴利润。最好的1991年,全场各校后勤承包创收10万元。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2000年7月农场先后对中学食堂、小学食堂实行公开招标,个体承租经营,实现了学校后勤的社会化服务。幼儿园也实行了园长牵头集体承包。
二、分配制度改革
学校后勤的成功改革,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为全系统分配制度的改革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在农场不多投入一分钱的情况下,1989年中学用勤工俭学的创收,对有特殊贡献的教师、员工实行奖励工资,1990年实行校内浮动工资。1991年全场中小学用勤工俭学创收,发放了课时津贴、班主任津贴。随着农场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根据场发[1997]1号文件《八五八农场1997深化改革方案》,农场对教师工资开始实行预借制,并与平时的工作态度、工作技能、工作绩效考核挂钩,月预借70%,剩余30%年底发放。2000年根据场发[2000]2号文件《八五八农场教育系统深化改革方案》,各校开始实行岗位工资,不同岗位实行不同的工资标准,从而真正实现了优质优酬、责薪一致。
三、用工制度改革
1994年各校(园)教职工实行定员定编,根据黑龙江省[1985]11号文件规定,每班教职工数,中学4.0,小学2.7,幼儿园2.5.核定后中学97人,场直小学95人,幼儿园24人,清河小学22人,教委11人。1996年与全场一样实行全员用工合同制。2000年3月开始实行全员聘用制。
四、管理制度改革
根据场发[1997]1号文件精神,1997年教育系统的体制改革逐步向企业化管理迈进,模拟企业的“三全”管理,严格执行“严、实、细、高、满”五字管理法,实行校长负责制。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通过工作目标考核,引进竞争机制,采用树梢工程,建立精干的主业队伍。根据场发[2000]2号文件《八五八农场教育系统深化改革方案》要求,农场教育系统从2000年初开始,全面推行了按需设岗、因岗定人、按责定薪、全员择聘、竞争上岗、末尾淘汰的管理制度。
五、教学改革
在学制改革上,1993年9月农场小学开始实行五年学制,到1997年9月,实行了“六三”学制向“五四”学制的转变。
在评价制度改革上,农场小学1999年7月取消了百分制,实行“等级+特长+评语”的评价方式。2000年7月实行了语文、数学分时分项等级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