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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政策措施

第三节 政策措施


农场计划生育工作在认真开展好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全面落实各项计划生育政策措施,有效地保证了全场计生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积极开展婚前教育。农场婚前教育是从90年代初开始的。在此之前,由于各项工作不够规范,加上一些群众缺乏自我保健意识,致使此项工作没有能够很好的落实。随着计划生育工作的不断深入发展和广大群众自我保护意识日益增强,接受婚前教育和婚前检查逐步成为新婚夫妻的自觉行动。为搞好婚前身体检查和计生教育,从1994年起,计生办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农场共投入资金6万余元,专门为计生办配备了B超机、电视机、放像机、VCD等设备,购买了包括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孕期保健、新婚必读、人口常识、性知识等内容的光盘30多套以及各种展板、挂图和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书籍等。为使每对新婚夫妇接受到一次很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教育,婚后能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自愿生育一个子女,农场计生办在进行婚前登记工作中,严格按照“婚姻法”程序办事,对前来登记的每对新婚夫妇认真查看相关证件,按规定进行婚前健康检查,进行计生基础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合格证。由于计生办严格执行婚前教育及健康状况检查制度,早婚早育、未婚先育的现象在农场基本得到控制,彻底杜绝了近亲结婚,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生育文化新风在农场逐渐形成。
  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根据党和国家生育政策,农场计划生育工作经过多年实践,积累和完善了一系列配套管理办法,有力的推动了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多年来一直坚持的主要工作制度有:及时调整计生领导机构制度;各项目标考核制度;计生工作人员月例会制度;计划生育宣传服务到人制度;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制度;办事公开化制度;药具发放随访制度等。
  对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管理。1994年垦区要求对流动人口管理统一使用《黑龙江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此期间,农场党委对流动人口管理做出具体规定:流动人口在申请办理暂住证、营业执照、务工许可证、购买或租借住房、签订种植合同、招聘用工手续之前,凡是育龄人口必须到现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1995年农场对流动人口管理进一步加大力度,开始实行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书”制度。随着农场种植业结构的不断调整,自1997年起,农场水田面积逐年扩大,大量外来种植户涌入农场。1999~2000年农场流动人口达到高峰,约有6000余人,其中纳入常住人口管理的约有3000人。这些流动人口的到来,对农场经济发展建设起到积极作用,同时也给计划生育管理带来许多新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是人口多、结构复杂、流动性快。针对这种情况,农场计生办首先从提高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自身素质做起,有计划地组织全场计生人员学习《邓小平人口理论》及《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努力提高计生人员的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为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农场再次对相关部门做出具体规定,要求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加强各项综合治理措施,并与各相关部门签订“齐抓共管职责分工责任状”,特别是对公安、工商、劳动等主要部门还实行了严格的考核和奖罚兑现制度。计生办还进一步完善基层基础管理工作,对流动人口管理做到四到位,即:计划生育合同到位;避孕节育措施到位;宣传教育到位;持证到位。由于建立健全了流动人口管理新的工作机制,从而使全场的计划生育工作逐步走上依法管理的轨道,年年圆满完成上级计生部门下达的各项计划生育工作指标。人口自然增长率一直控制在5‰以下,2000年为4.2‰。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0‰以下。
  建立健全妇女生殖保健卡及各种手术登记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全场妇女生殖保健情况。为了及时了解妇女情况,农场计生办针对不同年龄的妇女采取分类管理方法,主要内容包括晚婚晚育、优生优育教育,上环取环,人工流产,使用避孕药具等。为了彻底杜绝计划外二胎,1993年,农场对40周岁以下已有两个子女的育龄夫妇,通过开展宣传教育及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有130多名夫妇主动实行了节育手术,手术成功率达100%。1999年农场计生办在全场范围内普遍开展了“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活动,知情选择率达80%以上,坚持产后42天上环的达100%。广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各项服务工作做到入户到人,免费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基本的服务,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做好育龄妇女生殖保健技术服务工作,是落实好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农场计生办在卫生科的大力支持下,组织医院有关科室医务人员,携带B超机奔赴全场20多个生产队,年普查妇女病及透环人数均达40000多人次,查出患病400余人及时给予治疗,同时还为每一个已婚育龄妇女建立了生殖保健档案。
  从1984~2000年,农场先后两次由于计划生育工作成绩显著受到牡丹江分局的表彰奖励,有17人被评为分局级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人。在农场内部历年累计评为计划生育先进单位有66个,先进个人300余人。
             计划生育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
               (1984-2000年)
  表5-24


  说明:自1999年以来,大批外来种植户进入农场这些外来人员家庭多数子女都在两个以上,因此独生子女人数出现下降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