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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组织机构

第六编 社会

第一章 社区服务

第一节 组织机构


农场场部社区服务组织从无到有,几经变动,先后建立城管局、街道办、居委会和生活服务站等机构。
  1991年5月,场部地区组建街道办事处,其性质为民间群众组织,归属公安分局领导,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25人。上述人员由场部地区各企业事业单位从本单位职工或离退休人员中推荐。其任务是协助政法部门开展民事调解,维护社会治安,负责各单位管辖区内的环境卫生管理等。1993年4月,农场组建城镇建设管理局,简称城管局,是农场机关的一个部门。城管局共有从业人员13人,局长梅怀堂,副局长尹淑华。城管局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场部地区建设规划管理;按照小城镇建设要求审批建设施工事项;场部地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场部地区房产管理;场部地区供热供水系统管理;全场的压力容器管理、环境监测与保护、液化器管理。1996年,农场机关体制改革,撤销城管局。原城管局所管的各项工作分别由基建科、生活服务站等职能科室和单位负责。
  从1997年开始,农场所属工商运建服等单位,相继进行转制经营。为适应企业转制后社会管理服务工作的需要,农场决定于1998年3月正式组建街道办事处,统一负责场部地区社会管理服务工作。其主要工作范围是:改制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发放和医疗费用管理事项;改制单位离退休人员和下岗人员中的党员团员组织生活;场部地区环境建设和环境卫生管理;场部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场部地区的计划生育工作;农场交办的其他工作。
  街道办事处配主任兼书记1人,副书记1人,干事2人,会计1人。同年4月配置垃圾清运车组4组共8人。
  街道办事处下辖5个居民委员会,其辖区分别是:
  第一居民委员会辖原砖厂、木材厂、工程队、服务公司、园林站住区及其范围内的个体业者及企业事业单位的区域。
  第二居民委员会辖原基建队、商店、粮油加工厂住区及该范围内的个体业者及企事业单位区域。
  第三居民委员会辖农场机关住区和安唐路以东原汽车队住区及该范围内的个体业者和企事业单位区域。
  第四居民委员会辖安康路以西原汽车队和修造厂及公路管理站住区及该范围以内的个体业者和企事业单位区域。
  第五居民委员会辖振兴地区的全部住区及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业者。
  每个居民委员会设主任兼党支部书记1人,委员2人,全部从离退休人员中聘用。为加强居民委员会的领导,培养年轻干部,1999年4月,每个居委会增配副主任1人,在全场范围内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街道办主任兼党总支书记左光清,副总支书记杨命武。第一居委会至第五居委会主任兼党支部书记分别是邢殿才、韩兆东、蓝俊哲、刘砀侠、彭天奇。
           街道办各居委会党支部党员人数统计表
                (1998~2000年)
  表6-1


            街道办历年发放退休金人数统计表
                 (1998~2000年)
  表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