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婚庆嫁娶
第三章 风土人情
第一节 婚庆嫁娶
进入80年代后,随着农场经济的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婚庆嫁娶更为重视,花费也不断增加。
青年结婚形式大致有两种。一种是婚宴式,即领取结婚证后,在婚庆宴席前举行结婚典礼仪式。另一种为旅游式或旅游加婚宴,即到北京、上海、哈尔滨、大连等大中城市旅游购物,欢度蜜月,多数回来后再举行一次婚宴,以招待各方宾客。80年代结婚宴席多由单位协助,亲朋好友帮忙,在单位食堂或自家操办。进入90年代之后,大部分都到饭店举行。少则十桌八桌,多则二三十桌,以招待亲朋好友随礼贺喜者。
婚庆用车少则三五辆,多则一二十辆。新郎抱着新娘坐头辆彩车,后面车辆车门两旁各挂一只红气球,以示喜庆。
新娘发式和婚纱服饰更为讲究,一般都在当日清晨到场部或虎林专门店铺进行整理。
80年代前期青年结婚住房仍由单位统一分配。80年代中后期实行自建公助。进入90年代住房制度全面改革,房屋产权完全归己。青年结婚用房多由父母资助购买,内部设施也较讲究,现代家具和常用家电齐备。1998年场部开始兴建居民住宅楼后,青年结婚常由父母资助购买楼房。加购物和婚礼,总费用一般要七八万甚至十多万元。
结婚随礼80年代单位同事一般二三十元,90年代多为五十、一百元,亲朋好友常有三五百至上千元者。90年代中后期在结婚问题上有两种不良风气一度盛行。一是一部分人结婚大操大办,互相攀比,超出自身承受能力,给家庭带来沉重经济负担,有的还为此背上债务。二是少数干部借子女结婚之机收敛钱财,在群众中造成不好影响。
进入90年代,已婚中青年夫妇离婚率有所上升。据农场民政局统计,1987~1997年11年间平均每年离婚11对,到1998~2000年三年,平均每年达21对。但房产多留给前妻和子女。丧偶离异中老年再婚者日见增多。1990年之后每年都有十几对,多数子女对父母再婚表示支持。
80年代青年结婚典礼多请人照彩照留作纪念。90年代后开始盛行电视录像,并将录像带刻成光盘以作永久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