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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撤销兵团 恢复生产

第一节 撤销兵团 恢复生产


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成立后,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改变生产建设兵团体制的实施方案》的规定,牡丹江国营农场管理局于1976年3月26日在密山连珠山镇正式成立,同时撤销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1977年3月21日,正式撤销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十四团,仍然恢复农场。三十四团恢复农场以后,定名定兴农场,属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建制,由牡丹江国营农场管理局直接领导。1979年3月5日,安兴农场名称正式取消,仍恢复八五八农场名称。恢复后的农场,仍实行场、队两级管理,两级核算。农场设革命委员会,成员由上级任命。为加强党的领导,加强生产指挥,加强经营管理,有利于边境管理,有利于战备,根据精简、效率、服务的原则,设立机关各职能部门。在恢复农场体制,建立职能部门的同时,原按军队组织机构设置的三十四团司令部、政治处、后勤处三大部门以及下属各股全部撤销,原兵团三十四团的现役干部31人,先后返回部队工作。
  新的管理体制,从总局、管理局到农场,基本上是上下对口,实现了农垦系统的组织统一。
  随着农场体制的调整和党的政策的落实,一大批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冲击的老同志,又回到各级领导岗位,一批专业干部,担任了农场各级领导工作。
  1977年安兴农场宣告成立时,共有耕地24.5万亩,人口10,600人,职工4,700人,各种拖拉机119混合台,联合收割机56台,载货汽车26台。
  安兴农场宣告成立时,农业生产队的基本情况见下表。
           1977年安兴农场农业生产队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