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第一个农场家庭
第六节 第一个农场家庭
1983年初,农场继续推行各种形式的经营承包责任制。当时十五队共有两个经营承包小队。第二小队机务工人王木存等在党中央有关农村经济政策启示下,主动提出“全奖全赔、单车承包”,并与生产队签订了“全奖全赔”一定三年不变的承包合同。这样,一种新型的承包形式一一大农场里的小农场诞生了。它实行独立核算,定额上缴,自负盈亏,全奖全赔的制度。这个承包组后来就叫王木存家庭农场。
王木存家庭农场由八人组成。
这个家庭农场承包的项目为:种地2,200亩,其中小麦900亩,大豆1,300亩;养鸡600只。
合同规定第一年上交任务为:土地税共4,400元,种植业利润 22,000元,两级管理费13,200元,养鸡利润500元,总计40,100元。上交利润每年累计递增5%。允许在指定地点开荒,费用自理,三年内不增收其它费用,一切产品由生产队处理。
配备的农具有:东方红75链轨拖拉机一台,铁牛55轮式拖拉机一台,牵引联合收割机一台,其它机引农具16台(件),农机具技术状态完好,合同期满后一切农机具必须以完好状态归还生产队
1983年这个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情况如下:总收入117,076元;总支出89,732元,包括生产费用、工资、福利费、折旧费等。
收支相抵,盈利27,343元,平均每亩地盈利12.42元,除去上交生产队利润22,500元,纯收入4,843元,除工资福利外,人均分利605.38元。
家庭农场第一年,出现了以下变化:一是劳动生产率提高了,按机械配备情况,2,200亩耕地要配13-15人,而这个家庭农场只有八人,还饲养600只鸡。二是主人翁责任感加强了,人人关心生产,注意节约,讲究效益。他们起早贪晚,很少休息,集中力量搞生产。三是提高了学习现代科学技术的积极性,自办家庭农场以来,成员们深感原有科技文化水平很不适应,学文化科学技术,成了他们业余生活的主要内容。
试办家庭农场,是农场改革的一个重大内容。总局、管局、农场各级领导极为关怀,并不断给予具体帮助和指导。1983年是多雨年份,这个家庭农场大田发生草荒,有的成员动摇了,甚至要解除合同。农场积极鼓励他们办下去。当他们不愿使用农药灭草时,农场又耐心说服他们使用,防止作物减产。王木存家庭农场在实践中,也出现一些问题。各方面比较关注的有:承包的机械如何配套?承包后如何进行农田基本建设?多余劳力如何处理?等等。这些问题有待进一步探索,通过实践,按党的政策规定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