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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田间作业机械化

第五节 田间作业机械化


1957年,黑龙江铁道兵农垦局下发了《机务工作规章一机耕作业部分细则》。《细则》对机械作业从耕、耙、播、中耕到收获以及晒场作业的技术实施都规定得很具体。其基本方法是搬照苏联办国营农场的经验,对我场有一定的适应性,但完全达到要求有很多困难。
  建场初期;农场对各项机械田间作业质量要求严格。1958年以后,受“浮夸风”的影响,机械田间作业逐渐以追求数量为主,质量要求日渐松驰。1963年体制调整以后,东北农垦总局提出了严格作业标准化的要求,通过整顿机务队伍,及时组织机务人员冬训,机务队伍的技术水平稳步提高。这期间,出现了一队(现二队)、十一队(现十三队)等田间标准化作业水平较高的生产队。从1966年至1968年,由于田间作业标准化已有了几年实践基础,再加有一批骨干力量,虽在“文革”动乱之中,但对田间作业标准化影响不大。1969年至1971年间,“小镰刀战胜机械化”的错误口号流行一时,田间作业机械化受到一定的冲击。1972年以后,兵团又逐渐重视发挥机械作用。
  1977年以后,随着农业机械的不断增加,田间作业机械化程度提高很快。到1979年,除玉米用部分人工,大豆收割用少量人工外,其余各项作业基本实现了机械化。
  1、耕翻作业机械化程度:开荒、翻地全部机械作业。但1966年前,少数由公社并入农场的生产队的熟地以畜力耕作为主。
  2、播种作业机械化程度:从建场至今播种作业一直以机械为主。1965年前大豆和玉米播种为人机畜结合,机械化程度为50%-82.4%。1966年以后,机械化程度在90%以上。
  3、田间管理机械化程度:田间管理分苗耙、中耕、机械化学灭草三项。这些项目因作业遍数和自然影响,很难准确计算机械化程度。1962年以前,曾少量进行过过苗耙,没有进行过机械中耕。1963年以后,苗前苗后都耙,中耕作业可达二至三遍,化学灭草只用人力背负喷雾器施行,且多用于菜地。1969年以后,兵团禁止苗耙,导致严重草荒。1973年以后,随着机械化学灭草面积的不断扩大,机械中耕面积有所下降。这种现象,1979年前后较为明显,一度曾出现过全场只进行一遍中耕锄草的情况。近二年,这个现象有所改变。
  4、收获作业机械化程度:历年小麦收获,绝大部分使用机械,只在建场初期或降雨过多年份,少数面积用人工割捆,机械脱粒。大豆直接机收虽多次改装试验,但效果总不够十分理想,人工割晒,机械拾禾脱粒面积仍然较大。自1980年以后,机械直收面积逐年加大,如1980年为42,190亩(占30%),1982年已达112,934亩(占68%)。
           田间作业机械化程度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