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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林业体制沿革

第二节 林业体制沿革


建场以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设置专管林业的机构。林业的生产和管理,只是作为一项附属业务被纳入生产科业务范围之中。
  1964年至1969年,生产科(股)内分工一名技术员兼管林业。
  1970年,生产股设专职林业技术员一人。
  1971年,三十四团设林业组,林业组由五人组成,归生产股领导。
  1972年至1979年,生产股(科)设林业技术员一人。
  1980年,成立林业科,下辖三个林业队。林业从此走上专业化道路。
  三个林业队除对天然次生林抚育管理外,主要在宜林地域或林间空地营造人工林。
  林场共有工作人员144人(内含大集体工人19人)。农场林业系统拥有东方红75拖拉机一台,东方红60推土机二台,铁牛55轮式拖拉机二台,东方红28轮式拖拉机一台,如配齐农具,每年可造林三千亩至五千亩。
  林业科有助理工程师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