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石矿和石灰厂石矿建立于1958年,1962年撤销。矿址在密山县东海。该矿原为穆棱河分场
石队。1960年归总场直辖,称
石矿。全矿职工38人,其中管理人员11人。1959年以前有劳改犯人一个中队在矿劳改,1960年全部调出。采矿主要为手工操作。从1958年至1962年共生产
石23,054吨,全部外销。
石灰厂在虎林县石青山,原为虎林县属的公社石灰厂,劳力为社员,手工操作,设备简陋。农场公社合并后于1959年划来我场,1962年又划回虎林县。我场于1959年至1961年,曾派往该厂管理人员13人。1959年至1961年,共采石灰石18,599吨,生产石灰5,282吨。产品除供本场自用外,部分外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