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运输
第二节 运输
建场初期,运输小队任务不多。随着生产发展,运输车辆的增多,到1983年,年货运量为:汽车运500万吨公里、轮式拖拉机运250万吨公里,年客运九万人次。
农场汽车队于1956年建点,担负全场运输任务。兵团时期曾改名汽车连。1983年,共有载重汽车29台(其中解放牌17台,依发3台,嘎斯4台、东风5台)总吨位120吨;另封存4台总吨位16吨。非载货汽车有大客车2台,中小客车2台,油槽车3台,起重车1台。全队共有职工172名,其中女职工62人。除全民性运输业外,汽车队还经营少量土地,种植木耳,制造冰棍雪糕等行业。
分场汽车队1983年共有职工53人。载重汽车17台总吨位59.5吨,另封存2台总吨位7吨。
货物运输。主要货源在虎林、农场两地。从虎林运入农场的货物为生产资料(如化肥农药等)、基建材料(如水泥等)、生活资料。从农场运出货物主要是以粮豆为主的农副业产品。农场场部距虎林铁路货场40公里。建场初期,因没有公路建设投资,对公路只使用不维修,造成路面毁坏严重,车辆损坏也很严重,运输效率极低(从虎林至安兴汽车运行四小时以上)。消耗的油材料都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1958年至1962年间,各种规章制度特别是经济核算方面的制度不够健全。
1963年以后,农场开始重视公路建设,加强了对运输的管理。
农场每年向运输单位下达计划指标,汽车队再根据农场计划向各车组下达任务。为保证安全、节约和完成任务,对驾驶人员实行安全奖、节约奖和利润提成。车队统一管理汽车公路运输计划,当货多车少时配双班驾驶员,货少车多时实行计划封车,以减少开支,降低成本。
轮式拖拉机货运量一般为汽车货运量的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由各队直接指挥安排,在保证田间生产运输的前提下,也担负虎林至农场间的部分货运任务。
客运。1972年以前农场没有经营客运行业,从各队至场部往来办事人员,主要靠搭乘货车、骑自行车或步行。随着农场生产的发展,往来场部和各队之间的人员逐年增多,1972年,国拨一台解放牌改装大客车,在场内正式营运。由于是企业内部的客运,带有生活福利性质,票价低于国家规定60%-70%,不足部分农场补贴。随着客运量的加大,农场又增加两台“货代客”车,分南北两线行驶,场部至南线客运长度40公里,北线18公里,每天两次定时班车。为适应生产队学生在场部就读周末返家的需要,每星期六和星期日,加开东西线班车。1980年,又增加两台龙江牌大客车,取代“货代客”车。由于公路条件限制,雨天停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