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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外贸

第三节 外贸


1959年,农场首次出口大豆,数量不大。自1964年起,外贸逐年扩大,主要为出口大豆,其次为土特和畜产品。农场出口商品,一般情况下,由农场直接将商品运往火车站装车再运往口岸,由管局结算;有的商品直接交管局外贸部门。
  1973年以前,出口大豆时,我场没有专用站台,没有装运机械,只能借用铁路货物站台,靠人工装车。1974年,在虎林车站我煤场附近新建专用站台一处,面积1,000平方米,同时建有配套建筑物化验室,装卸工宿舍,专用食堂。为减轻体力劳动,提高效率,当年还购置了输送机械。站台建有四个砖砌圆囤,总容量为250吨。1974年以后,不仅装车站台条件得到改善,减轻了劳动强度,而且提高了效率,节约了费用,减少了粮食的损失和浪费。从1964年至1983年,累计出口大豆4.5万吨。
  畜产品出口自1967年开始,主要为貂皮。
  自1967年至1983年,有五年出口貂皮在一千张以上,有五年不足五百张。除貂皮外,还出口菜牛。菜牛由生产队饲养,通过铁路直接运往广州口岸。
  从1980年开始,每年都出口一批蕨菜和白瓜子。蕨菜为山野菜,由职工家属在春季采集,交收购站加工处理后,直接交外贸部门。白瓜子也由收购站经营。
  历年商品出口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