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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邮电

第一节 邮电


农场初期没有邮电机构,职工往来各类邮件,订阅报刊,汇款等项,有的通过虎林县安兴乡的乡邮、有的去虎林办理,更多的是由农场通讯人员去虎林或西岗办理。
  1958年总场组建后,铁道兵农垦局与省邮电局共同商定在农场建立邮电机构。当年7月26日,农垦局发出铁农交为字第六号通知称“经和省邮电局商定;在各总场设立邮电支局一处,根据实际分布地点和需要在部分分场设立邮电所一处,未建立邮电所的分场和生产队由所属邮电支局和邮电所负责,由定期流动营业和代办方式解决之”。根据上述文件规定,1958年,虎林县邮电局在农场正式建立安兴邮电支局和穆棱河、吉祥、北大通、和平、平原、杨木河邮电所。1959年建伟光邮电所。安兴邮电支局有工作人员5人,分场邮电所各有代办员1至2人。
  1963年组建二级制农场,保留安兴邮电支局。
  兵团组建后,曾一度恢复一棵树、吉祥、北大通邮电所。因业务量少,1977年前均撤销。
  1980年,建清河邮电所。
  邮电局、所,办理报刊发行、信函、汇兑、包裹、电报、集邮等多项业务。党务和思想政治工作由农场党委负责,业务由县邮电局负责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