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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概况及沿革

第二十四章 行政组织

第一节 概况及沿革


1956年4月,新组建的八五O部队农场第四大队,队部设在一棵树,除大队领导干部外,另有大队部各职能工作人员22人。
  同年6月黑龙江铁道兵农垦局正式成立,决定将四大队划归农垦局直接领导,并扩建为河南独立分场。根据工作需要,分场部先后设立了管教股、财务股、机务股、供销股、人事股、生产股、基建股、管理股、畜牧股、办公室。
  1957年7月,河南独立分场根据王震部长的指示,扩建为二级制的八五八农场,场部由一棵树迁往安兴,机关各行政职能股改称为科。
  1958年4月,步兵第六预备师转业来场,组建三级制的八五八农场。总场场部设办公室、计财科、作业科、畜牧科、经理科、工业副业科、劳动工资科、基建科、水利科,总场辖八个分场,分场设生产办公室和场长办公室。
  1959年场社合并以后,根据农垦局指示,总场场部设下列行政科室:农林水利科(简称农业科)、机电科、多种经营科(含畜牧业)、工业交通科、建设科、计财科、劳动武装科(含工资)、供销科、生活福利科、科委会、办公室。分场设行政办公室,配备与总场科室相对应的助理员和秘书。
  1960年8月,总场场部再次调整,调整后设下列科室:农业科、畜牧科、机电科(含科委)、水利科、基建科、交通科、工副业科、人武部、劳资科、民政福利科、计财科、供销科、商业科、粮食科、文教科、卫生科、办公室。分场场部下设:生产办公室、经营管理办公室、行政生活福利办公室。
  1961年1月,农场机关再次整编,设下列机构:行政办公室、经营管理办公室(计划财务统计)、生产办公室(农机畜水)、工交基建办公室(工交基林)、科委、粮食分局、供销科、劳资科和武装部、文教科。
  1962年3月,农垦局制定总场机关编制表,总场部设:办公室、生产科、计财科、经销科、机械物资科、工交科。分场设与总场科室相对应的助理员和秘书。
  1963年,农场体制调整。二级制的八五八农场由原总场所属的东部四个分场组成。场部机构设置如下:场长办公室、计划(劳资)科、财务科、生产科、机务科、供销科、工交基建科。
  1967年12月至1969年2月,农场革委会下设生产委员会、政治委员会、武装委员会。
  1969年3月,成立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十四团。司令部下设计划建设股、生产股、机务股、军务股、作训股、通信股、管理股,后勤处下设供应股、供销股、物资股、营房股、商业股、军械运输股。
  1977年3月,恢复农场体制,农场行政机关设置如下:办公室、生产科、农机科、王副业交通科、基建科、通讯电力科、计划财务科、劳动工资科、物资科、商业科、卫生科。1978年增设外贸6科。1980年增设林业科、科技科、种子公司。1981年设多种经营办公室,1982年设经济政策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