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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概况

第二十九章 共青团

第一节 概况


1956年至1957年,建场初期,只有一个共青团支部,共有团员二十余名。
  1958年,总场政治部设青年科,统管全场青年工作,编制科长、助理员各一人。1959年至1962年,总场成立共青团工作委员会,编制二人。
  1958年至1962年,各分场政治处设青年助理员一人。
  1963年,农场政治处设青年助理员一人。这种体制,一直延续到l966年。
  1969年,组建兵团,三十四团政治处组织股分工一名干事负责青年工作。1971年召开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共青团三十四团工作委员会。从1971年至1977年,团委由政治处领导,日常工作人员二人,其中副书记一人、干事一人。兵团期间,基层单位的共青团支部书记由副政治指导员兼任。1977年恢复农场体制后,农场设共青团委员会,配专职书记、副书记,编制不少于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