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乡人民委员会章下序建场初期,农场没有设乡级政权机构。当时属于乡政权系统的工作,如婚姻登记,均分别由农场附近有关乡政府办理,如总场部附近的安兴乡、一棵树和小西山附近的忠诚乡。
1958年10月,铁道兵农垦局和虎林、饶河两县合并,接着农场公社合并,实现了“场社合一”的体制。农场党政领导就是公社党政领导。
1960年12月,根据虎饶县的安排,农场要设立乡政权机构。当时安兴乡成立选举委员会,并组织领导全乡的选举工作。安兴乡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于1960年12月13日结束并向当选代表颁发了代表当选证书。
1961年2月,召开了安兴乡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历时一天,大会选举杨发金为安兴乡人民委员会乡长。渔此同时,八五八总场内还建立了和平乡人民委员会、杨木河乡人民委员会。
1962年4月5日,(农场公社已分开)虎饶县和牡丹江农垦局党委联合发出通知:“为加强国营农场政权建设,……决定:在垦区国营农场区域中设立23个农场乡。八五八农场设三个,不要一个分场划在两个乡内。乡长由所在总场的副场长或分场场长兼任。乡配四名专职干部:副乡长、秘书兼民政、公安特派员二人。”八五八总场的三个乡是安兴乡、和平乡、杨木河乡。同年6月30日,虎饶县补充通知:“乡文卫助理员不设,增设一名特派员。”
1963年3月27日,召开安兴乡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历时一天。当时名称为安兴乡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选举谢玉香为乡长,同时还选举了乡人民委员会委员19人和出席虎林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1966年2月15日,召开安兴乡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历时一天。当时名称为安兴乡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谢玉香当选为乡长。这次乡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五项决议:①全乡人民要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旗帜,突出政治;②认真贯彻国家的法律法令政策;③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④加强乡政权的信访工作;⑤深入开展晚婚、计划生育工作和爱国卫生运动。
安兴乡人民委员会,主管农场范围内的政权系统的工作,如民政、公安、税务等。1964年,主持进行了全乡人口普查。乡政权系统单独建立党支部,党政工作受农场党委领导,政权系统业务工作受虎林县人民委员会领导。
1967年12月,在“文革”高潮中,安兴乡人民委员会停止了工作。
附:历年结婚登记情况表
说明:历年婚姻登记机关:
1958年为农场附近乡人民委员会;
1959年-1960年,农场民政福利科为代办单位;
1960年-1967年,农场乡人民委员会;
1969年-1976年,三十四团政治处保卫股负责代办;
1977年-1983年,农场公安分局、法庭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