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住房
第三节 住房
农场职工住房,大体经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建场至1962年。1956年和1957年建的房屋为片石地基、土坯墙、木梁、草顶。这类房屋,分大型(大四户)、小型(小四户)两类,比较实用,冬季保暖情况尚好,多集中在安兴、一棵树、吉祥、北大通、战胜等居民点。1958年农场迅速扩大,为解决转复官兵数千人住房问题,采取两步走的办法。第一步在建队初期,各居民点均搭起几个大“马架子”,每个草棚“马架”住几十人。第二步自己动手盖“拉哈辫”草房。这种房子没有地基,草把子加泥为墙,草房顶,全场没有统一规格。入冬前,基本盖完。职工冬季住进这类房屋,每天醒来,被头结一层冰霜,遇大风雪,室内透风进雪花,一般无门无窗,只是在门窗框上钉上麻袋,糊上纸。总之保暖条件极差。转业复员官兵在这样的条件下生活、劳动、创业,表现了艰苦奋斗的高尚品质。1959年又盖了一批这类房屋,质量比1958年盖的要好得多了。从1959年起,每年入冬前,普遍对房屋维修保暖,越冬情况大大好于1958年。
第二阶段为1963年至1975年。这期间,新建的房屋有两种:一是穿鞋戴帽式,即地基部份为砖石,房顶铺瓦,墙为土坯。这类房屋的数量是逐年下降,从1976年起停建。一是砖瓦结构,这类房屋从1964年开始逐年增多建筑面积。
第三阶段从1976年起,全部新建房屋为砖瓦结构。
从1963年至1968年,每户职工住宅面积,以30平方米者为多。1968年以后逐年增加了每户平均40平方米、45平方米、50平方米的住房。
住房冬季取暖为火墙、火坑。自七十年代中期起,一些职工家中安装了“土暖气”。建场初期,职工取暖作饭,大多数烧柴草和庄稼秸秆。从1963年起,冬季取暖用煤者增多。到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二线单位职工取暖作饭基本普及烧煤,一线单位取暖也多用煤。
职工住户厨房随着房屋的变化而变化。建场初期,锅灶简单:土坯灶,土泥锅台面;1963年以后,砖灶、石灰面锅台逐年增多,七十年代中期以后,砖灶、水泥锅台日渐普及。七十年代末期,一些家庭的锅台使用瓷砖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