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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水资源开发及利用

第四章 水利

第一节 水资源开发及利用



               第一节 水资源开发及利用
  农场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包括水面开发利用和水田开发。
  根据总局水利勘测设计院的《垦区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与评价成果》和农场实际情况,2000年农场水资源总量约0.56亿立方米(按不含年大气降水0.24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0.26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0.30亿立方米。可开采0.33亿立方米,已开采0.24亿立方米。
  农场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已达98%,单位GDP为 1 228立方米/万元(按1997年至2000年由于乳品公司生产用水量计入农场,其工业增加值独立核算上报,造成农场单位GDP值高于考核指标),水分生产率 6.2元。2000年农场的水田供水渠道利用系数较低,水库自流及江河引水的利用率更低。原因一是输水渠长,二是山区半山区水田灌溉渠道的土质、地质结构差,输水率低。水库蓄水的灌溉和提水灌溉的定额为7 500立方米/公顷,机电井灌溉定额为6 750立方米/公顷,平均灌溉定额7 200立方米/公顷。2000年全场总用水量2 421.2万立方米,其中地表用水量1 210万立方米,地下用水量1 211.2万立方米。其中 700公顷水田使用地下水灌溉,1 300公顷使用地表水灌溉。
               水利投资情况统计表
                 (1993~2000年)
  表2—20                         单位:万元 万立方米



  一、水面开发
  1995年,农场红旗水库水面竞标承包,承包期5年,承包费 31万元。1996年,为充分利用水土资源发展高产高效农业,农场续建红旗水库。1995和1996年,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黑政办发〔1996〕48号文件和总局局长刘文举5号令,农场发包水面及开发荒水33.33公顷。
  二、水田开发
  由于农场地处山区,平原少,水田开发难度大,所以到2000年,农场的水田仅发展到1 866.67公顷,占农场耕地面积的 11%。为改造中(低)产田,从1995年开始,农场进行了一系列的水田取水、灌溉工程建设。1995年 5月,修筑水渠2公里,提黑鱼泡子水灌溉二十二队水田66.67公顷。1996年至1998年,修建红旗水库。1999年到2000年,农场在红旗水库下游开发水田391.33公顷(其中九队62公顷,十队40公顷,十一队253.33公顷,十二队36公顷)。2000年,农场有机电井212眼。
  三、水资源管理
  由于农场的自来水水源地在地方辖区,所以水资源费一直上缴密山市水利局。工程水费及其他事业性收费由农场统一收取,按比例上缴、留存。
  1996年经与密山市兴凯镇水利站协调,解决了二队53.33公顷水田的用水收费收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