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维修与保养
第四节 维修与保养
第四节 维修与保养
1993年以来,农场的农机维修与保养工作以“防重于修”为原则,坚持动力机械定期修理和修理后验收制度。农机科对检修后的农机具进行验收,合格者发给合格证,不合格的禁止作业。每年对全场的农业机械进行两次检查验收。开展机械保养升级赛活动。农业机械每年的合格率均在90%以上。1995年7月,农场将青贮收获机集中到修造厂检修。1996~2000年,各生产队按农场的统一要求,对本单位的动力机械按时、按号、按项、按技术要求进行维修保养。1999年,农场贯彻了《农场农机工作方案》、《农机监理工作要点》,年初,农机科与工会和安全办分别联合开展动力机械保养升级赛活动和安全百日赛活动。农场被农垦总局授予“农机标准化先进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