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电力 第三节 电 力
一、电力建设
1995年农场架设十三队至宝清县徐马村3公里35基和十九队至宝清县庆久村4.5公里47基高压10千伏配电线路。
1996年,对场部地区供电系统进行负荷测试、平衡,更换引线。
1997年,改装场部地区2个大房区近500户的电表。农场变电所通过“黑龙江省电力一级标准化变电所”复查验收。
1998年,改造场部地区高、低压线路5公里,改造变压器台5个。其中:在兴凯镇政府房区增设200千伏安变压器一台,托儿所房区增设100千伏安变压器一台,医院房区增设 315千伏安变压器一台,供电局房区由原一台180千伏安变压器改换为200千伏安变压器和 100千伏安变压器各一台。4月,投入12.8万元购入上海新宇电源厂生产的GFD—320AH/220V镉镍电池直流屏,用以消除事故隐患,保证了用户安全和正常供电。
1999年,完成龙头桥水库电力线路改建工程。新进66千伏、3 150千伏安变压器。
2000年5月,完成由35千伏安升压到 66千伏的升压工作。架设输电线路十八队至二十六队5.4公里,二十队至十五队6公里,二十九队至十六队4.96公里,十三队至十九队8.72公里。迁建输电线路总长25.08公里。完成场部地区用电计量装置的部分改造工程和十一队3.2公里的水稻田线路的架设。年末,农场拥有0.4千伏配电线路75.16公里,10千伏配电线路 161公里,变压器55台,其中3150千伏安一台。
二、用 电
农场用电分为生产用电和生活用电。
(一)生产用电
分为农业和工业生产用电。农业生产用电主要是农业机械修理、水田灌溉、旱田浇灌、粮食机械晾晒、灌装、贮存以及农具场和场院的照明等。工业生产用电主要作产品加工机械的动能。如乳品加工、粮油加工、建材加工和机械零配件加工以及厂区照明等。为保证乳品生产,1978年,在国家供电不足的情况下,农场为完达山食品厂投资建成一座 750千瓦的火力发电厂。电厂电网于1982年与地方电网联网。
(二)生活用电
1959年,农场从外场调入30千瓦发电机一台,用一台48马力座机牵引发电,供应场部地区居民照明用电,是农场生活用电的开始。1965年,从八五○农场调入 200千瓦发电机一台,用一台 300马力座机牵引发电,采用二线一地制,向四队、五队、六队供电。到1982年,全场生活用电基本实现国网化。全场高压10千伏配电线路135.29公里1403基。1987年以后,农场生活用电急剧上升,特别是随着电视、电冰箱、洗衣机、厨房用具、娱乐性电器、电脑等家用电器的普及,农场职工的家庭用电逐年提升。据有关资料显示,2000年职工家庭中的家用电器用电比1993年增长了300%。除了家用电器之外,职工的家庭照明用电量也比以往大幅度上升,主要原因是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职工家庭的照明灯具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改历史上多用15~40度灯泡或日光灯照明的习惯,而采用装饰性较强的组灯或大度数的灯泡。
农场供电量统计表
(1993~2000年)
表2—26 单位:万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