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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邮政

第十章 邮政 通信

第一节 邮政


  
                 第一节 邮  政
  农场的邮政工作随着农场的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的实际需要而诞生并发展,为加强地处边疆的农场与外界的沟通,促进农场社会的稳定,推动农场的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垦荒连三月,家书抵万金,”在通讯人员不足、设备简陋和条件十分艰苦的建场初期,人们见到邮政人员,如同见到家人一般。
  1958年初,农场建成生产队15个,完成了行政区域基本框架的构建。随着经营区域和垦荒队伍的稳定,邮政建设提到了农场的议事日程上来。是年,经密山邮电局批准,农场成立虎饶县邮电支局兴凯邮电所。兴凯邮电所编制三人, 营业员、分发接收员各一人,所长孙清祥(当时邮电局除县以上局长及县局管理人员外,均为工人编制)。 当时邮电所人手少,工作量大,邮件和报刊均由各单位派人领取。1959年,场社合一,邮政业务的范围扩大到兴凯乡(公社)各村(大队、小队),投递点近百个。1960年,在二分场场部(今九队队址)设邮政所,所长张继芳。1961年,为方便宝密河区域生产队职工收寄邮件,二分场邮政所迁至宝密桥队(现十三队)。张继芳调二分场任秘书,张来申接替所长职务,增加投递员一名。1962年初,增加报刊发行员一名,邮件和报刊仍由农场各单位派人领取。1962年 6月,场社分家,兴凯公社从虎饶县划归密山县,兴凯邮电所也从农场分出,归兴凯公社领导。农场各投递点的邮政业务由农场负责。是年,有投递点20个。1963年,邮电所设乡邮员,投递范围是兴凯公社所属生产队。农场的邮件和报刊,由生产队本单位派人领取外,场部地区各单位则自设一名兼职邮件接收员,负责本单位邮件的接收与投递。1963年,二分场邮政所撤销。随着邮政业务的不断发展,兴凯邮电所后来改为邮电支局,局长孙清祥。
  地方政府虽然取消了农场的邮政编制,但由于国家在边疆及偏远地区投入的邮政力量相对于城镇来说还十分薄弱,因此农场的实际邮政工作始终没有停止。从1964年起,除农场场部附近的各单位的邮政业务由兴凯邮电支局负责外,农场在离场部较远的各生产队设兼职投递员,负责该地区农场的邮电业务工作。1965年,第一批北京青年来场,兴凯邮电支局才开始为距场部稍远一点的生产队如五队、六队、八队、九队等单位投递邮件。离宝密河(生产队)较远的生产队的邮件投递工作,由农场各单位的通讯员或其他人员兼任。1970年,农场共有兼职邮递员19人。1969年至1970年,兴凯邮电支局在十三队设邮电所。邮电所编制三人:二人送信,一人坐班,负责该地区各生产队的邮电业务。1971年,兴凯邮电支局撤销十三队邮电所,邮政业务由农场负责。1971年至2000年,农场在十四队设置邮政投递点,专业投递员二人,人员编制属农场,由农场办公室负责管理,经费列农场支出。1975年至1987年,兴凯邮电支局恢复除十三队至二十队以外的邮政业务。1987年至2000年,七队、九队、十队、十一队、十二队、老岗林场、水利队的邮政工作由农场负责,由一人承包,人员管理由农场办公室负责,经费列入农场支出。1972年至2000年,投递点19个。
  1987年以后,场部地区各单位订阅的报刊以及场外寄来的邮件等由兴凯邮电支局负责投递,由场部地区各单位每年向其支付一定额度的投递费,农场机关的报刊、邮件由专人去兴凯支局领取。
  自1958年至1967年,由于农场人员多为转业官兵,其父母兄弟等亲属又多居农村,因此除信件和少量电报外,其他邮政业务较少。1968年到1972年,由于大量城市知识青年初到农场,使邮政的业务量剧增,特别是年节之前,大量食品包裹从各大城市邮寄到农场,每天收到的各种食品包裹不少于一二百件。另外,青年们也把农场的特产如大豆、黄花菜、蘑菇、木耳、猴头蘑等特产和山珍纷纷邮寄给居住在城市的亲属。邮寄和接收工作除少量由青年本人亲自进行外,多数还是要靠各单位的兼职投递员负责。1973年到1976年,由于城市青年习惯了农场生活,邮寄和收到的物品与1968年到1972年这一时期相比已经大为减少。1977年以后,由于城市知识青年大批返城,邮政业务量骤减,服务项目基本又回到1968年以前的状态。
  20世纪80年代末至2000年,农场机关以及九队至二十队等 16个偏远生产单位(不含原龙头农场的各单位)的邮政工作依旧由农场负责, 场属邮递员的工资以及福利待遇等也由农场负担。地方邮政部门对场直地区企事业单位的投递实行有偿服务,兴凯邮政所向场直各单位每年收取报刊投递费不低于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