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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下序

第十二章 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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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场后,农场的服务业相继诞生,到1976年,形成了能够基本满足人民生活需要的服务行业体系。其中包括被服、餐饮、住宿、洗理、照相、钟表和家用电器修理等。1984年以前,农场的服务业均为国有国营。1985年开始,除了招待所和宾馆餐厅处,逐步转为私营。1997年,场部地区生产单位从国有国营转为私营后,大批下岗人员涌向服务业,促进了农场服务行业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