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生产队
第二节 生产队
第二节 生产队
农场生产队建设分为环境(场地和道路)建设、生产配套设施(括办公室、库房、场地)建设、职工住宅及其附属建筑(库房、圈舍和篱墙)建设以及公共设施 (文化活动场所、体育场所、学校和卫生所)建设等。
一、环境建设
生产队环境建设由农场统一规划。队址多呈矩形,居民生活区、库房、办公场所、体育场所、公共设施等在住区中的位置无大差异。居民生活区内住宅及其附属建筑和园田地等整齐划一,房屋前后左右沟通路平宽窄各有标准,“四旁”绿化一致,垃圾定点、定时清运。每逢春季,家家清理垃圾,人人种植花草。八九月间,家家晾晒衣物,户户粉刷墙壁,始终保持环境的清洁美观。1985年以前,职工家庭的禽畜多放养散养,残羽遗便随处可见,极不卫生。1985年实行畜圈养禽舍饲后,基本改变了生产队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局面。住区道路和场地的清扫与或整治,多由职工利用义务劳动进行。因绝大多数生产队位于山区,春季新绿初绽,大地泛青;夏季溪流潺潺,鸟语花香;秋季金风送爽,万山红遍;冬季银装素裹,白雪皑皑。一年四季,晨昏炊烟袅袅,远近鸡犬声声,自然环境美如画卷。
二、生产配套设施
1998年以前,生产配套设施建设与维护由各生产队根据本单位的经济情况和农场统一规划和每年的计划进行,事前由生产队向农场计划和建设管理部门提出报告,经场长办公会议审定同意下达计划后由各自单位组织施工。1999年农场实施报账制,生产队拟建设或维护本单位的生产配套的设施时,事先应向农场计划和建设管理部门提出报告,经场长办公会议审定同意并下达计划后由各自单位组织施工。
三、职工住宅及其附属建筑
1958年至1987年,民居由农场按计划统一标准建设,租给职工家庭居住。民居多为 4户一栋,每户平均40平方米左右,院有篱隔。1988年农场民居建设实行自建公助,农场始有两户一栋或独门独院一户一栋的民居。由于农场地处边疆,少有副食供应,因此自建场到1983年,农场职工家庭特别是生产队的职工家庭,多饲养家禽,禽卵自给。职工居住在民居两侧的,其禽舍建在房屋自己的一侧;居住中间的,其禽舍建设在前窗下或自己认为适当的地方。进入90年代,生产队的职工开始自己投资建设民居。
四、公共设施建设
生产队的公共设施主要包括会议室、图书阅览室、体育活动场所 (室内的如乒乓球室、游艺室、台球室,室外的篮球场、排球场)等,俗称 “三室两场”。公共设施除俱乐部和室外活动场所,其他如会议室、图书阅览室、乒乓球室、游艺室、台球室等,多与生产队的办公室等为一体建筑。建筑坐北朝南,单门向南,建筑内走廊呈“丁”字型,“三室”各为单元,北门南窗,内部摆放桌椅、书籍、报刊、玩具、用品等。1968年到1976年,俱乐部原本是食堂的一部分,是下乡知识青年集中就餐的地方。1976年以后因知识青年多数返城,许多单位将食堂改造成俱乐部(可放映电影院或举办文艺演出)。1995年以后,管局停止电影发行,农场职工再无电影可看,因此俱乐部多被改为仓库,用以保存化肥、农药以及其他农业生产物资等。1998年开始,有的生产队将俱乐部出售给了职工个人。
1993年至2000年,生产队的阅览室、乒乓球室、游艺室、台球室等在农闲、阴雨天或业余时间乃能得到利用,但由于电视的普及和集体活动的减少等原因,已经失去往日的热闹景象。
1993年根据上级党委部署,农场按规定标准建设小康生产队。小康队建设标准分为人均收入、人均家庭纯财产、人均砖瓦住房面积、高中教育普及率、卫生自来水入户率、“三室两场建设”、计划生育、队容队貌等八项,每年由管局进行验收。1993年,十二队被列为管局小康带头队,1995年,农场有8 个生产队被列为农场总局级小康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