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一节 机构沿革
农场的具体日常管理工作由农场机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自建场始,农场对机关科室的设置随着生产建设的发展在不断调整、改革,总的主旨是与农场的生产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机关科室分为经营管理、生产管理、社会区域生活管理、中国共产党以及群团组织的基层组织机构等4种职能部门。
1956年至1957年,农庄初建,有庄员330名,设3个生产队,实行一级管理。1958年 5月至1962年5月,设分场。实行农场、分场、生产队三级管理。1962年6月至1968年12月,撤销分场级建制,实行场、队两级管理。1969年1月至1976年1月,农场被改编为生产建设兵团,实行团、营、连三级管理。1976年2月恢复农场建制,至1998年12月,实行场、队两级管理。1999年1月至2000年12月,生产队一级为农场的派驻机构,农场实行一级管理。
一、牡丹江青年集体农庄时期(1956年3~1957年2月)
这一时期,农场行政部门仅有农庄管理委员会,由生产委员、水利委员、财务委员、经济委员和运输委员等5名委员组成。
二、青年农场时期(1957~1959年)
1957年撤销管委会,设生产组、财会组、物资组、生活组和机务组。1958年,调整行政管理部门,设场长办公室、农业科、机电(机训)科、林业科、工业科、交通电讯科、供销科、计财科和劳资科。
三、八五一一农场时期(1959~1961年)
密山县裴德区并入农场,成立农场乡,行政部门在青年农场时期的基础上增设畜牧科、水利科、基建科、民政福利科、卫生科(辖职工医院)、商业科 (辖商店和采购站)、 粮食经销科(辖物资库),工交科(由工业科与交通电讯科合并而成)和劳资人民武装科(兼管民兵工作)。
1961年场社分开,机关精简,撤销科室,成立生产办公室、基建办公室和经营管理办公室。压缩的人员全部充实生产一线。此一机构设置情况一直延续到1963年。
四、完达山食品厂畜牧场时期(1963~1964年)和八五一一农场时期(1964~1968年)
根据生产建设实际,机关设置场长办公室 (辖托儿所、大车队、招待所、电话班、水暖班、维修组、大食堂)、作业科、(含农业、农机)、畜牧科、林业基建科、 计财劳资科、供销科、卫生科(辖职工医院)、物资科(辖物资仓库)。
五、四十团时期(1969~1976年)
行政部门按中国人民解放军团级编制设置,设政治处、司令部和后勤处。其中司令部下设生产股(含农业、林业、畜牧、工业、农机、水利、气象)、作训股、军务股、计划股、通讯股和管理股 (辖水暖班、托儿所、维修班和招待所)。后勤处下设供应股、营房股和军需股(辖物资、仓库、商业和服务总社)。
六、完达山农场时期(1976~1979年)
兵团建制撤销,恢复农场体制,机关设场长办公室 (辖档案室,辖托儿所、招待所、机关食堂、维修队、水暖班和小车班)、农业科(辖气象站)、机务科、畜牧科 (辖兽医站和种蜂站)、工交科、基建科、水利科、通讯电力科、科技科、物资科(辖物资库)、 商业科(辖商店和采购站)、外贸科、粮食科、计财科、劳资科和卫生科(辖职工医院)。
七、八五一一农场时期(1980~)
1980年到2000年,农场机关经历了六次改革。
1980~1982年,设办公室 (含林业、辖档案室,机关食堂、托儿所、维修队、水暖班和小车班)、生产科(含农业、工交、基建、水利,辖气象站)、农机科(含科技)、畜牧科(辖兽医站)、物资科(辖物资库)、多种经营办公室、粮食科、计财科、劳资科和卫生科(辖职工医院)。
1983至1985年,设办公室 (辖档案室,机关食堂、托儿所、招待所和小车班)、生产办(农业科和农机科、辖气象站)、经营管理办(含劳资、计财、政研和工商管理)、畜牧公司(辖兽医站、个体奶牛指导站和种蜂站)、林业公司 (辖中心苗圃、老岗林场、兴凯林场和西大山林场)、基建公司(辖基建队)、粮油管理站、物资科 (辖物资公司)、水利土地办、工交科(含工业科和交通科)、科技科、场史办、卫生科(辖职工医院)、多种经营办公室。
1985年至1992年,撤销经营管理办和工交科,设办公室(辖档案室)、农业科、农机科、林业局、工业科、水利土地科、交通科、通电科、城建局、商贸科、粮食科、 物资科(含物资公司)、建设委员会、教育委员会、科技科、政研室、计财科 (含计划和统计)、劳资科(含人事)、安全生产办公室、审计科、工商局、卫生科(辖职工医院)、广播电视局、武装部。
1993年至1996年,将商贸科和粮食科合并为商粮贸科,其他科室不变。
1993年2月5日,经贸公司成立。工业副场长刘向东任公司总经理,朱元茂任业务经理。经贸公司下设商业部、粮食部、外贸部、边贸部和财务部等五个部。龙头粮管所归总公司粮食部管辖。
1996年 7月,完达山企业集团成立,与农场一个单位两块牌子。农场暨完达山集团行政管理部门设综合办公室 (农场党委办公室与行政办公室合署,辖档案室)、生产经营管理部(含工业管理)、科技发展部(含计划和统计)、企业管理部 (含政研和考核)、财务部(含农业保险)、劳安部 (含社保和安全)、审计部。成立农业中心(辖农业科、农机科、水利科和林业科暨林业公司)、畜牧中心 (含畜牧科,辖畜牧公司和兽医站)、经济开发中心。公安分局、法庭、司法民政局、武装部、教委、卫生科、广播电视局、交通科等 8个部门为农场社区机构。土地科为省土地局派驻农场机构,工商局、交通局为分局派驻农场机构。
1996年2月至11月,人事工作在综合办公室,12月归农场组织部。
1997年生产经营管理部成立,负责对生产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其行政主管领导工作的监督考核。
1999年初,农场成立4个农业技术指导站和4个畜牧兽医服务站,分别负责农场一队至八队、九队至十二队、十三队至二十队、二十二队至二十九队的农业和畜牧生产中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其中,每个农业技术指导站配备2~3人,畜牧技术服务站配备2人。同年7月底,农业技术指导站撤销。1999年12月,生产经营管理部撤销,原生产经营管理部人员并入农场经贸公司。
1999年12月至2000年12月,农场暨完达山集团机关包括办公室(含场志办)、财务科、审计科、劳动安全科、企业管理科、科技计划科、司法民政科、农业科、农机科、畜牧科和建委。林业公司、水利公司、农化公司、建筑公司、种子公司、经贸公司和城建局等 7个单位属于具有相应行政管理职能的经济实体部门。社区部门除司法民政局和建委划入行政机关外,另增设社会保险分局、农业风险办和劳动服务公司,其他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