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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场长信访接待制度

第五节 场长信访接待制度



               第五节 场长信访接待制度
  1992年,建立农场领导接待日制度,规定每个星期一专门有一名场领导负责信访接待工作,对职工提出的有关农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以及干部廉政建设和与职工个人利益相关等问题,根据国家法规以及农场总局、管局和农场的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及时的解决或明确的答复。
  1997年,进一步改变工作作风,在接待日的基础上,农场领导分别定期到基层,直接听取职工对农场领导、农场机关工作的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