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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党政联席会议

第四节 党政联席会议



               第四节 党政联席会议
  农场施政和重要的经营管理以及干部任免等,首先由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出席党政联席会议的人员以农场党委委员和副场长级以上领导为主,吸收有关科室科长列席。会议主要内容是讨论贯彻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农垦总局或牡丹江分局重要指示和会议精神,研究全场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研究全场的重要事项或对重大行动作出安排,研究全场财务预算和决算,讨论确定场内重大建设项目资金的投放,研究农场机关各科室重要的工作汇报,讨论和修改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农场工作报告草稿,确定农场机关的机构设置和干部的任免奖惩,企业事业单位的设置和撤销等。党政联席会议的召开根据需要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