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基层组织
第五节 基层组织
第五节 基层组织
一、党 委
1969年12月,兵团四师独立营划入称四十团称四营,独立营党委改称四十团四营党委,归农场党委领导。1973年 4月,四营从农场划出归四师直属,称龙头马场,四十团撤销四营党委。1971年10月1日,四十团机关党委、值班营党委成立。1971年 11月,值班营撤销,值班营党委随之撤销。1971年11月 8日,一营党委、二营党委和三营党委同时成立。兵团体制撤销后,各营党委随之撤销。1982年4月,中共完达山食品厂委员会成立。1997年1月,乳品公司成立,撤销完达山食品厂党委,其所属党支部直属农场党委。 1989年,农场机关党委成立,1996年1月25日取消。1999年12月6日,恢复农场机关党委,农业中心党总支部并入农场机关党委。
二、党总支
1990年2月,龙头农场并入农场,综合厂党总支部成立,下设4个党支部。
1993年10月14日,电子电器经销公司暨玻璃制品厂党总支部成立,下设3个党支部。
1996年1月 28日,农业中心党总支部成立,下设4个党支部。4月15日,撤销玻璃制品厂党总支部。
1999年12月 6日,农业科、农机科等纳入机关管理,撤销农业中心党总支部及其所属党支部。
三、党支部
1993年3月,撤销综合厂党总支部下设的龙头派出所党支部。
1995年8月31日,撤销砖瓦厂党支部,其党员并入粮油总厂党支部。
1996年1月28日,撤销机关第七党支部和经贸党支部(原运输公司党支部全体党员并入林粮党支部),成立农机水党支部、林粮党支部, 归农业中心党总支部管理。原机关党支部一分为二,分别成立机关党支部和社区党支部。成立幼儿园党支部和经济开发中心党支部。7月 25日,恢复龙头派出所党支部。
1997年5月 14日,成立乳品公司党支部和工商管理所党支部,撤销林粮党支部,原林粮党支部全体党员并入农机水党支部,撤销玻璃制品厂党支部,原玻璃制品厂党支部全体党员并入电子电器党支部。7月11日,撤销龙头派出所党支部。
1999年10月17日,成立完达山集团农工商贸易总公司党支部。12月 6日,撤销水利队、苗圃、科研站、畜牧队、煤矿和十八队等 6个党支部,成立农场第三生产队党支部,水利队、畜牧队、煤矿和十八队的党员分别并入七队党支部、四队党支部、十三队党支部和十九队党支部。
2000年,撤销管理站党支部、中发机械厂党支部、星火基建公司党支部、商场党支部和幼儿园党支部,上述党支部的党员全部并入街道办党总支部。
四、非公有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
1998年底,农场绝大多数工商运建单位已经转为非国有,为加强党在非国有企业中的政治领导作用,使非国有企业中的党员及时过上组织生活,农场党委分别在非国有企业星火基建公司、中发机械厂和宏兴商场设立党支部。完达山食品厂内既有国有企业,又有非国有企业,为便于非国有企业党员过组织生活,农场党委以完达山食品厂内的非国有企业中的党员为核心,成立民营企业党支部。对下岗职工中的党员,根据他们所在的区域,分别编入第一管理站党支部、第二管理站党支部和第三管理站党支部。1999年12月,三个管理站合并为一个管理站后,三个管理站的党支部也随之合并为一个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