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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民主管理

第六节 民主管理



                第六节 民主管理
  1994年8月15日,根据管局部署,农场在全场开展了“双爱双促”(干部爱职工,促进企业经济改革;职工爱企业,促进企业经济发展)活动。
  1996年1月 10日,在农场八届一次职代会上,农场场长李凯与农场工会主席孙福江分别代表农场和农场职工在集体合同上签字。从此,农场职工从国营企业职工身份转变为国有企业职工身份。6月,农场工会被管局评为 “双爱双促”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到2000年末,农场共涌现“双爱双促”先进个人60名。
  1997年,农场执行了农场制定的《职工民主大会评议领导干部的实施办法》和《职工民主大会审议企业招待费用实施办法》。2月,实施了“民主管理2252工程”(即在基层设置 200个民主监督小组、200名场长联系人、500名民主管理员,每年进行两次职工代表巡回检查)。7月28日至29日,职工代表在基层检查了《劳动法》和《集体合同》的贯彻执行情况。
  1998年3月,职工代表在基层检查民主管理工作。7月,检查了 《集体合同》履行情况。7月18日,职工代表上交粮监督小组成立。场部地区由陈同欣、张玉书和王春三人组成。龙头粮管所由刘信和孙增友组成。职工代表上交粮监督小组成员在麦收期间工作56天,秋收期间工作41天,共处理问题37个,保证了上交粮的顺利进行。
  1999年 8月、11月,场部上交粮监督小组和龙头上交粮监督小组进行两次监督工作。由于早霜严重,大豆不成熟粒平均超过 60%,品质极差,再加上黑龙江省实行新的购粮标准,种粮户不适应,加重了上交粮监督小组的工作困难。农场工会和粮食科举办培训班,组织交粮监督小组人员学习国家、黑龙江省的粮食标准以及农场的上交粮实施办法。农场继续实施了“民主管理2252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