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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治安与警卫

第三节 治安与警卫



                第三节 治安与警卫
  一、治 安
  1993年,农场加强暂住人口管理,建立流动人口档案180份。秋,成立护粮分队26个。
  1994年,辖区内刑事案件发案率比1993年下降16%。
  1995年,治安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调整治保小组52个。
  1996年,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清查、收缴了辖区内私人枪支。公安分局、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工商所联合对农场文化市场进行 4次突击检查,取缔无照经营的游戏厅一处, 没收赌博机主板6块。
  1997年,进行治安防范检查9次,查出、消除治安隐患110处。
  1998年,整顿特种行业、公共服务场所70处,建立重点防范单位20个,治安防范检查 5次,查出、消除隐患32处。
  1999年,铲除罂粟等毒品源植物 430余棵。省农垦公安局为公安分局荣记三等功,为何新德荣记个人三等功。
  2000年,清理外来人口 679人,经户籍常住地确认,按有关规定分别办理暂住证。10月,在辖区16处重点部位安装“红外线报警探头”108只。
               治安防范工作情况统计表
                 (1993~2000年)
  表4—11


  
  二、警 卫
  1958年到1962年,农场机关按部队编制设警卫人员。兵团时期,团机关设警通排,营机关设警卫员,任务是保卫领导机关、首长住区和首长外出时的安全。1976年兵团撤销,机关以及场部地区各单位设门卫或专职经济保卫人员。自建场至2000年,各生产队设更夫,分别对本单位的夜间治安负责。
  1980年到2000年,中央领导、国务院有关部委的领导、省委省政府领导以及国际友人等多次到农场视察、参观、访问;国务院有关部委、农垦总局等多次在农场召开全国系统和农垦工作会议。上述视察、参观、访问以及会议的警卫任务,一般由农场公安分局干警负责,另有少数任务与上级或地方干警共同负责。20多年间,农场公安分局执行大型警卫任务近40次,均做到“既保守机密,又保证安全”,无任何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