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法制宣传
第九章 司法
第一节 法制宣传
第一节 法制宣传
1993年,农场司法办宣传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国务院1992年7月23日发布)、《关于禁毒的决定》(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0年 12月28日通过)、《关于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的决定》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0年12月28日通过)、《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黑龙江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89年12月13日通过)、《黑龙江省收费罚没集资条例》(黑龙江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85年11月10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84年5月11日通过)。
1994年 3月,农场司法办在二队、十队和完达山食品厂进行贯彻农场《依法治队、依法治企方案》试点,总结经验在全场推广。6月,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0年 6月28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0年6月28日通过)、《关于惩治污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罪的决定》(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1年3月2日通过)。广播电视台开办了《学法十分钟》节目。9月农场司法办举办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培训班,149人参加培训。11月贯彻《农场依法治理方案》,将《农场规范化管理制度汇编》发至职工家庭。
1995年 3月,农场党政领导、执法人员、企业和事业单位干部及管理人员学习《邓小平论民主法制建设》。8月,农场 “依法治理生产队、依法治理企业”工作通过农场总局司法局检查验收。9月,落实了 《全省农村法制教育宣传提纲》规定的宣传教育任务,举办宣讲骨干培训班一期,培训126人;分期分批对全场干部职工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宣传,受教育面达到95%。10月,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年末,农场“二五普法”工作结束。
1996年 1月,农场表彰了“二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农场“三五普法”工作开始。购进“三五普法”教材 1 540本,全场人民学习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现代企业制度法律知识读本》、《执法人员读本》、《职工读本》和 《垦区居民读本》。4月,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97年 3月14日修改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届全国人民大代表大会1996年 3月16日修改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治安处罚条例》(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94年9月5日修改通过)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86年4月12日通过)。
1997年1月,农场执行了《在全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三个五年规划》。5月,成立“三五普法”讲师团。6月3日,农场党委依法治理办公室成立,撤销农场各级原普法组织和办事机构。6月,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90年4月4日通过),举办了法律知识竞赛。7月,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了黑龙江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知识竞赛,公安分局教导员张厚军的答卷被省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评为优秀答卷。8月,执行了农场《依法治理工作标准》。
1998年 5月,农场贯彻执行《依法治场后三年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1998年至2000年农场依法治理目标和任务。 6月,在总局党委依法治理办公室举办的法制论文、图片、文艺片征集评选活动中,农场的电视文艺片《赞消协》和 《醒赌》分别被评为一等奖和三等奖。7月,执行了《八五一一农场各类普法对象两年学法计划》,对法制学习实行百分制考核。将场直小学、一队作为普法、依法治理试点单位。9月,农场180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黑龙江省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基本知识统一考试,平均成绩94分。10月,农场举办“三五普法”和依法治理知识百题竞赛,有8个单位和48人被评为优胜。
1999年 5月,农场实施《八五一一农场1999年依法治理目标管理实施方案》。农场与基层单位签订依法治理责任状。建立健全了干部任用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考试不合格者不可以上岗。实施了依法治理“一把手”工程,建立了领导小组检查督导和定期会议制度。7月 11日、12日,农场举办普法短训班,各基层单位负责人、私营企业主以及机关干部等近 200人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10月,召开了依法治场工作经验交流会,一队、场直小学和职工医院等单位在会上介绍了经验。当年举办普法培训班4期,参加培训人数463人,举办7次大型法律知识宣传活动。
2000年4月 28日,根据《八五一一农场三五普法总结验收实施办法》,农场司法办对全场40个单位的 “三五”普法工作进行全面检查。5月23日,农场“三五”普法工作通过了分局党委依法治理办公室的检查验收,41项工作全部满分。8月 25日,农场“三五”普法工作经过农垦总局的检查验收,41项工作无一扣分。9月7日,农场作为农垦总局“三五”普法工作的典型单位,接受省“三五”普法验收团检查、验收,被确定为黑龙江省“三五”普法优胜达标单位。在当年普法过程中,全场出板报382期,宣传栏296期,办简报4期,出动法制宣传车6台次,受教育人数达16 36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