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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人民调解

第二节 人民调解



                 第二节 人民调解
  市场经济重新调整了社会利益格局,社会矛盾呈现多元化,不仅解决的难度大,而且容易激化,人民调节工作在农场稳定工作中的地位日益突出。
  1993年,农场各单位组织职工家属学习《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农场总结推广了完达山食品厂民事调解工作经验。
  1995年,农场建立健全调解组织,农场内部民事调解网形成。
  1996年,农场重新选举、充实部分单位的调委会,培训调解人员。
  1997年,农场在五队、十队、十五队、综合厂和场部地区办 5期调解员培训班,重点学习《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人民调解应知应会》等,以提高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的能力。1998年,农场调整、整顿和规范全场的42个调委会。
  1999年,农场排查治理历年积压的疑难纠纷,解决积压的重大民间纠纷30件。
  2000年 3月,农场整顿基层调解委员会,40个调解委员会达到标准化。当年调解各种纠纷307起,调解成功301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