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机构设置 第二节 机构设置
1993年以来,根据管局《关于改革管理体制,实行三教统筹的决定》,农场的教育工作由教委实行统一管理。
教委主任由农场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场级领导兼任,副主任由教育科长担任,负责教委的常务工作。为了加强教育执法的力度,按上级规定设立了教育督导室,配备正科级督学。教委下设普通教育办公室、成人教育办公室、招生考试办公室、勤工俭学指导站和教研室,以上各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含兼职)。为管好用好教育经费,教委设会计室,负责全场教育经费的预算、分解划拨和现金的管理。
各学校均实行校长负责制,场直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中学、场直小学、北大荒艺术学校设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龙头小学设教导处、总务处,各配主任一名。青年小学由于规模较小不设职能部门只配校长、教务主任、总务主任各一名。从2000年新学年开始,场直小学、初中、高中各设一名教学副校长。
教育系统领导人更迭表
(1990~2000年)
表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