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小学
第四节 小学
第四节 小 学
1993年上半年,农场有 4所小学:子弟校、龙头子弟校(两校均含小学部和中学部)、青年小学和龙头第二小学。 8月,子弟校初中部和龙头子弟校初中部同时并入高级中学,高级中学改为中学,子弟校小学部改为场直小学,龙头第二小学与原龙头子弟小学部合并为龙头小学,青年小学建制不变。农场3所完全小学的建立,为农场小学的规范化建设创造了条件。
1994年,农场改革小学学制,由六年制向五年制过渡。
1996年,场直小学筹集资金1万元,购图书2 000余册,生均藏书超过10册。场直小学被农场总局教育局认定为标准化小学。
1997年,场直小学制定并实施《教职工工作考核方案》和《素质教育实施方案》,健全人员聘任、岗位责任、结构工资、量化考核等制度。要求教师遵守道德规范,提高思想素质,学好教育理论,掌握教育规律,熟练驾驭教材,提高课堂效率。德育工作做到日常行为规范的严格训练与丰富多彩的活动相结合,常规活动与专题活动相结合,教书育人、服务育人与学生自我管理、自我完善相结合,学校教育与社会和家庭教育相结合。把“提高效率,减轻负担,夯实基础,培养能力,开拓创新,发展特长”作为目标。同年,小学建立评选十佳少年制度。
1998年,由于小学生源减少和办学条件允许等原因,将小学生入学年龄调整至 6周岁,准许1998年12月31日满 7周岁的儿童入学。1999年实行1999年8月31日满6周岁儿童入学。从此,小学入学年龄与国家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入学年龄完全一致。同年,农场改革教育经费筹措办法,教育经费由教委负责筹措、管理和使用。
1999年,青年小学因生源锐减而并入场直小学,青年小学原校址及校产交由场直小学管理,用以开展勤工俭学。龙头小学在校生由原来的450余人减少到340余人。小学五年制和六年制两种学制的学生同时毕业。
2000年,龙头小学六年制改五年制。6月8日,场直小学少年军校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