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教学管理
第十节 教学管理
第十节 教学管理
1993年以来,农场的教学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教委普教办负责教学行政管理,教研室负责教学业务指导以及教育科研工作。各学校设教务处和政教处,分别负责教学行政、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以及学生的日常生活行政管理工作。
1993年,教育基层行政单位小学以年级组为单位,中学以教研组为单位。为发挥学科带头人的作用,中学各教研组组长由教师担任。
1994年,各学校对教师实行备课、讲课和作业评改检查制度。
1995年新学年伊始,中学学科教研组由各学科业务能力强的教师任教研组长,各年级的管理工作由主任以上的干部负责。
1995年至1997年,学校改革教学质量评估、教师业绩考核制度,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1998年至1999年,场直小学对学生进行考分加综合评语的成绩评定办法改革实验。
2000年,场直小学以提高学生素质为目的,完善学生成绩考评方法,实行了分时分项考试法。进一步完善了学校管理评估方案,加强了学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