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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婚姻

第三章 婚姻 家庭

第一节 婚姻


  
                 第一节 婚  姻
  在农场已婚者中,自由恋爱结婚者约占70%以上,他人帮助成婚者约占29%强。由于农场地理环境偏僻,各单位相距较远,一些适龄婚姻青年难以及时相互接触和了解,加之个别适龄青年不善言语、不善于接近异性,以及其他原因,农场内适龄青年不能适时结婚的现象、大龄青年难以结婚的现象还没有完全消除。
  1993年以前,农场已婚人口中离婚现象罕见。1994年至1997年,已婚人口中离婚现象开始增多,结婚登记与离婚登记的比例为5:1.5,1996年达到5:1.7。主要原因是农场经济阶段性发展高潮的出现,导致了人际交流机遇的增多,通过对外部世界的了解,人们对婚姻有了所谓的新认识;文化生活的市场化,扩大了人际交往的范围等。从1998年开始,“离婚热”逐渐降温。主要原因是随着改革的深入,工作岗位竞争激烈,就业机会降低,减少了家庭经济收入的稳定性,使人们增加了对家庭的依赖,从而使家庭重新进入一个稳定的时期。2000年,农场适龄人口中,结婚登记与离婚登记的比例为 5:1(不含申请离婚未予登记者)。再婚登记数占结婚登记总数的22.6%。从1993年开始,鳏寡老人再婚已为包括老人子女在内的绝大多数人所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