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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四十四团的组建及其实践

第二节 四十四团的组建及其实践



  1968年6月18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共同发出《关于建立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的批示》,根据这个批示,同年10月中旬,沈阳军区陆续派遣部分现役干部来农场筹备组建四十四团。经过四个月的筹备,于1969年2月14日,农场正式组建为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四十四团。从此,农场跨入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序列,肩负着“屯垦戌边”的双重任务。
  四十四团组建后,按照部队的体制进行整编。把原农场的四个作业区分别改建为一、二、三、四营,把农业生产队和工副业基层单位,均改为连队番号,并设连长、指导员。1969年5月2日,苏军在我珍宝岛地区挑起边境冲突之后,团又扩建一个武装值班营,下属四个武装连,分别驻守在四十四团边境沿线。团机关设立了司令部、政治处、后勤处三大部门,团领导及团机关各股、部、处的正职,全部由现役干部担任。当时兵团是在“文革”高潮中组建的,极左思潮还非常严重,在团机关还分现役、非现役两个党支部,造成党内有党的不正常现象。而部分现役干部又存在着“三自居”思想(以解放者自居,改造者自居,掌权者自居)。这样就使现役非现役之间、领导和群众之间的关系复杂化了。给当时的生产、工作和团结都带来了一系列的矛盾。
  四十四团成立后,仍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不断开展对旧农场的批判,使农场多年积累起来的生产经验和建立起来的各项规章制度基本上被推翻,造成了经营管理上的混乱,特别是对“唯生产力论”的批判,在干部、职工中留下了“抓政治保险,抓生产危险”的不良后果。
  诚然,四十四团成立之后,在农业学大寨、工业学大庆这一形势推动下,生产和建设也有一定的发展。
  1970年,国务院召开北方地区农业会议之后,团党委就提出了“全团总动员,苦战三五年,建成大寨团”的口号。首先,大搞农田基本建设,治理锅盔河、黄泥河,联合沟、红眼哈河。经过几年的努力,解放土地10万亩,开荒45,000亩,修桥36座,修涵洞100个,共动土方173万立方米,使土地条件有很大的改善,提高了粮食产量。其次,大搞积造肥,以肥改土。每年积肥、造肥近10万吨,改土不少于1万亩,为改良白浆土、增加产量打下了基础。此外,也重视了科学种田,改革了耕作制度,采用深浅翻交替的耕作方法,推广了玉米杂交化,玉米精量点播、大豆蒙头土、大豆蔬苗、割晒等新技术。各农业连队成立了科研班,繁育良种,为科学种田积累了经验。
  1971年以后,“工业学大庆”运动也相继开展,并先后建起了电石厂、水泥厂、焦化厂,又在原有的基础上扩建了红旗煤矿、玻璃厂、砖瓦厂等。工业生产年产值由1969年的206.4万元,增加到1976年的1,335万元,增长6.6倍,占全团总产值的50%。为发展经济打下了基础。
  从1969年到1976年,全团共建职工住宅49,963平方米,职工食堂6,905平方米,实现了住宅砖瓦化。 新架了高压线路,实现了 队队有电。修筑团内公路124.8公里,购进客车两台,基本解决了团内交通困难的问题。
  但是,由于极左思潮的影响,团党委在某些生产建设上,存在着盲目性和瞎指挥,对农场经济建设造成了不小的损失。
  如对有些工程盲目上马,投资多,收益少。1975年经兵团和四师两级党委批准,为灌溉二分场7.5万亩土地,同年五月开始了湖水上岗工程。由于勘察计设不科学,干了6年,完成20多万土石方,投资140万元,结果没有效益,被迫在1981年下马。1974年团党委决定焦化厂建设氨水塔,生产农用氨水,投资20万元。由于受技术和设备的限制,结果,生产的氨水质量不过关,加之含氨低,不利于农用,被迫停产。1975年5月,团党委又决定建立一座化肥厂,投资67万元,奋战两个月,同年九月正式投产,到1976年底,生产磷肥8,000吨,由于化肥质量太差,销路不畅,产品大量积压,被迫于1977年下马,造成经济损失1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