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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改善经营管理,逐步推行生产责任制

第十章 开拓前进(1976-1983)

第三节 改善经营管理,逐步推行生产责任制



  前几年农场经济效益不高,每年盈亏也不平衡。除自然影响外,主要原因,就是管理上的大锅饭,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提高了认识,逐步加强了企业管理。
  为了使经营管理有章可循,1977年,农场在经营管理上恢复和建立了各种规章制度,如核算制、财经纪律检查、审计制以及流动资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等。为了统一财务管理,农场把资金定额、费用消耗、货币收入、增收节支等指标都落实到基层。并建立奖惩制度,以保证各单位经济指标的落实。
  1978年春,为了加强资金管理,规定了场长、队长的现金审批权限。基本上做到了场长、队长一支笔,财务会计一本帐。同时农场、分场、生产队还普遍建立了半年财务经济分析会制度,总结经验教训,提出下半年增收节支指标,从而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的管理水平,加强了资金管理的责任心。
  1979年,农场建立了物资储备定额和限额领料制度。取消了连队物资库,减少了物资积压。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农场物资总库库存额由1979年的800万元,下降到1983年的200万元,加速了流动资金的周转率。1981年,在物资领发手续上,由过去的转帐支票改为资金流动券和材料券进行结算。使帐物当日、当月结清。从而,有力地促进了各单位的经济核算。
  民主管理企业是经营管理的基础。为使经营管理扎根于职工群众之中,1980年,农场认真贯彻了中共中央关于“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实行民主管理企业”的决定。同年9月7日,召开了农场三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收集了各种提案113条。根据提案农场制定了发展生产的九项措施,提出了改善职工吃水难、乘车难等“十件大事”,做出了加强经营管理的“五项决议”,为农场实行民主管理企业开创了新局面。到1983年底,共召开四次职工代表大会。从此,农场的企业民主管理,逐步形成了经常化,制度化。此外,各基层厂队也都实行了职工大会制。如二十一队从1980年到1983年,共召开了10次职工大会。讨论生产计划、责任制等重大问题。真正发挥了职工群众当家作主的作用,使经营成果年年有提高,连续三年被农场、牡丹江管理局、省农垦总局评为先进单位。
  为了更好地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提高经济效益,农场在经济体制改革中,逐步推行了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1979年,全场普遍实行了“六定六有”,即:定人员、定设备、定产量、定消耗、定资金、定利润,有力地加强了劳动管理和财务管理。1981年,为进一步克服上年度实行生产责任制中由“大锅”变“小锅”,承包不细和责任不直接等弊病,实行了联产计酬浮动工资生产责任制。1983年初,农场召开了党委扩大会议,认真总结了几年的经验。在此基础上,制定和完善了生产责任制方案,真正做到了行行包、项项包、人人包的大包干责任制。同时,对全场超编的758名职工,每人分给20亩地,包种玉米和其它小农作物。对不愿承包者,经农场批准,可自谋职业。全场有停薪留职的34人,外出劳务的2人。同年末,农场又召开了工作会议,探讨建设中国式国营农场的问题。针对个人承包、家庭承包等大包干责任制步子不快等缺陷,进一步完善了生产责任制,使家庭专业户、家庭农场有了新的发展。几年来,农场的经营成果逐年好转,职工生活水平有明显的改善,每个职工年分奖金近100元,电视机、录音机、洗衣机等高档商品不断增加。全场储蓄额达450万元,平均每个职工存款540元。
  实践证明:全场实行生产责任制后,把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有机地结合起来了,初步改变了“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大锅饭状况,有力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