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工业概况

第十六章 工业

第一节 工业概况



  农场创建时期没有什么工业,只开办一些手工作坊,如被服、农机修造、皮革、酱菜等。1948年副业总产值才6,320元,占农场总收入的3.2%。1951年之后,农场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场部由密山搬迁到郝家屯,在密山的一些工副业小厂于1952年全部移交给密山县。从1953年起农场工副业生产以修理、粮油加工为主,每年农闲季节到四七五厂做工或进山伐木,以出卖劳务的方法来解决资金不足的困难。到1957全场工副业总产值达12万元,占全场收入的7.7%。
  1958年之后,农垦事业迅速发展,耕地面积已达到20万亩以上,工副业生产不断增加。这一年农场建了一座年产百吨以上的白酒厂(二十二队),新建了一个煤队,1958年底农场成立了工副业科。这一年全场工副业总产值达120万元,占农场总收入的42%。
  1959年又组建了玻璃厂、第二个采煤队和一个煤焦厂,原煤产量达6,000吨以上,工副业总产值达226万元。
  1964年至1965年重点发展农业,执行单一经营方针,对场办工业进行了调整,煤矿又压缩成一个煤队,玻璃厂下马停产。到1966年玻璃厂又恢复生产,1969年四十四团成立后,工副业单位有工业一连 (煤队)、工业二连(玻璃厂)、工业三连(粮油加工厂)、修造厂、木材加工厂等。1970年新建了电石厂、水泥厂。1971年新建了焦化厂。1972年组建了红旗煤矿(营级单位),下设3个采煤连,原煤产量上升到4万吨以上。1973年团成立了工业办,这年工副业总产值达600万元,占全场总收入的50%。
  1975年又组建了化工厂(营级单位),下设电石厂、化肥厂,水泥厂、砖厂。
  1978年工业总产值达899万元,副业产值66万元,两项产值占全场总收入的50%以上。
  目前场属工业主要有三厂一矿(化工厂、焦化厂、玻璃厂、煤矿)及一些副业生产项目。主要产品有:原煤、电石、焦炭、白灰、水泥、砖瓦、玻璃制品等,还有人参、木耳、白酒、腐竹等副业产品。
  从1982年开始实行了经济承包责任制和计件工资制等管理办法,在领导体制上也作了两次调整。这年撤销了原红旗矿,成立了工业分场,直辖化工厂、焦化厂、采煤一、二队、运二队、工程二队等单位。1983年12月将原工业分场撤销,又成立了工副业科,直接领导全场三厂一矿及各项副业生产。
              农场各个时期工业产值统计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