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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下序

第十八章 房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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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组织沿草
  1951年以前,农场没有设基建部门。直接由场办室负责对外承包。1952年之后,农场成立基建科,主管基本建设的计划、工程设计、投资使用和施工。承包房建、道路建筑及设备安装等工程。基建科由王振家任科长,科内设财务,材料、施工、仓库各组,有专业技术人员10余人。科下设房建工地2个,道路施工工地1个,共有建筑工人200人。当时任务重,劳力不足,常采取雇用临时工的办法,完成任务后再返回原单位。工资形式,实行计件工资制。1955年基建规模缩小,基建科改为基建股,由吕世清任股长。1956年农场生产规模扩大,人员增加,基建股改为基建科,由李秉南任副科长。科内设财务、材料、施工等组,共有管理人员20人。基建工人共500多人,有房建工地3个,道路工地1个。1958年大批转业官兵来场,加之接收大批盲目流入人员,职工迅速增长,造成生产、生活用房紧张。为此,农场又成立了基建大队,实行科队合一。由陈永思任科长兼大队长,李秉南任副科长兼副大队长。大队成立党总支,由郑绍奎任总支书记。科下设政工、财务、材料、劳资、施工、总务各组。大队长直接指挥3个施工队及砖瓦厂、木材加工厂。全大队有5个中队,1,300名基建工人。1960年由于受特大自然灾害的影响,压缩基本建设任务,基建科和大队改为基建队,大部份木瓦工分到各生产队,农场基建队只负责重点房建任务。生产队用房由自己承建。
  1965年又成立基建科,1966年合并为基建工业交通科,李秉南、裴兴福任副科长,直接领导基建队。1969年兵团成立后,科改为营房股,刘士良任股长。1970年原基建队改为工程连,转为化工生产单位。1973年农场决定将原修路队改为工程队,负责全场重点房建工程。 1976年兵团撤销后,又成立基本建设科,主要负责全场农田水利、房建、道路建设等的设计、预算、验收、施工等任务,先后由姜文奎,刘明达、李天瑞三人任科长,何文有、轩春安两人任副科长。
                 历年基本建设部门领导人更迭表



  二,基本建设情况
  1952年以前,除农场办公室和汽车库、修理厂,原一、二队种子库,保养间是砖瓦结构外,其它非生产用房和生产用房都是土木结构的简易房。1953年以后建筑的生产用房全部是砖瓦结构的。
  1958年,农场工农业生产大跃进,房建任务速度加快。
  1959年房建总面积达到22,063平方米,其中重点工程是东海办公大楼共1,728平方米,造价30万元。兵团组建后,农场开展“农业学大寨”,“工业学大庆”运动,在抓生产建设的同时还注重了改善职工的住房条件。1970年1976年共建家属住宅43,450平方米,生产及非生产用房91,555平方米,合计完成房建总面积135,005平方米。它包括“三厂一矿”的生产和非生产用房,生产连队的三用大食堂及家属住房等,从此全场基本实现了砖瓦化。1976年~1982年,还重点建设了东海中学教学大楼,面积达3,000平方米,投资70万元,还建了一栋1,400平方米的医院大楼等。
               历年年末房屋面积统计表         单位:平方米